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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梵持明》選登

長 老 洪 文

王 志 遠
中 國 佛 教 的 社 會 形 象 和 歷 史 發 展 趨 向
[ 磊 磊 ]
2009 年 02 月 04 日 《 中 國 佛 學 網 》

 

任 何 社 會 形 象 都 是 在 一 定 的 歷 史 條 件 下 產 生 和 存 在 的 , 隨 著 歷 史 的 發 展 , 對 社 會 形 象 的 要 求 也 在 不 斷 變 化 , 歷 史 的 趨 向 , 將 決 定 社 會 形 象 的 取 向 。 中 國 佛 教 身 在 世 間 , 概 莫 能 外 。

邁 入 21 世 紀 已 經 是 第 七 個 年 頭 , 21 世 紀 的 中 國 向 何 處 去 , 已 經 越 來 越 清 晰 。 胡 錦 濤 主 席 於 2005 年 9 月 在 聯 合 國 發 表 了 重 要 講 話 並 在 2006 年 新 年 獻 詞 中 重 申 :

攜 手 建 設 持 久 和 平 、 共 同 繁 榮 的 和 諧 世 界 。 這 個 重 要 倡 導 , 已 經 成 為 指 引 世 界 歷 史 發 展 的 最 具 光 明 色 彩 的 主 張 , 與 伴 隨 反 恐 而 來 的 極 端 思 維 、 單 邊 主 義 、 霸 權 主 張 , 形 成 鮮 明 對 照 , 獲 得 越 來 越 多 的 國 家 和 民 眾 的 認 同 。 發 展 與 和 平 , 依 然 是 世 界 歷 史 進 程 的 主 流 。

胡 錦 濤 主 席 的 這 樣 一 個 針 對 世 界 的 主 張 , 恰 好 是 國 家 內 政 的 邏 輯 性 合 理 延 伸 。 近 年 來 , 經 濟 建 設 、 政 治 建 設 、 文 化 建 設 、 社 會 建 設 , 四 位 一 體 , 使 構 建 和 諧 社 會 的 體 系 日 趨 完 善 。 中 國 社 會 發 展 的 歷 史 趨 向 , 是 在 中 國 共 產 黨 的 領 導 下 , 國 民 經 濟 將 發 展 得 又 好 又 快 , 社 會 主 義 民 主 政 治 將 進 一 步 發 展 , 社 會 主 義 文 化 建 設 將 進 一 步 加 強 , 社 會 建 設 將 進 一 步 加 快 推 進 。 總 之 , 建 設 民 主 與 法 制 日 益 健 全 的 和 諧 社 會 , 堅 定 不 移 地 奔 向 小 康 , 是 中 國 社 會 21世 紀 的 既 定 方 向 。

中 國 佛 教 發 展 的 歷 史 趨 向 , 不 可 能 脫 離 中 國 社 會 , 而 只 能 作 為 社 會 有 機 體 的 一 個 組 成 部 分 為 構 建 和 諧 社 會 而 同 步 前 進 。

和 諧 社 會 的 一 個 重 要 特 徵 , 是 和 而 不 同 。 和 諧 的 目 標 , 不 是 蕩 平 天 下 , 不 是 整 齊 劃 一 , 不 是 黨 同 伐 異 , 不 是 畫 地 為 牢 。 和 諧 的 目 標 , 是 求 同 存 異 、 平 等 相 待 、 互 相 尊 重 、 共 同 發 展 。 因 此 , 在 一 個 構 建 和 諧 社 會 的 歷 史 階 段 、 歷 史 環 境 中 , 中 國 佛 教 的 發 展 趨 向 必 然 是 構 建 和 諧 的 中 國 佛 教 , 在 和 諧 的 基 礎 上 推 動 發 展 , 在 發 展 的 前 提 下 創 造 和 諧 。 我 們 需 要 的 是 和 平 的 發 展 、 開 放 的 發 展 、 合 作 的 發 展 、 和 諧 的 發 展 。

中 國 佛 教 的 歷 史 傳 統 , 也 是 和 而 不 同 , 自 古 已 然 。 隋 唐 之 前 姑 且 不 論 , 僅 隋 唐 期 間 湧 現 的 八 大 宗 派 , 以 及 其 中 禪 宗 一 系 的 「 六 家 七 宗 」 , 都 展 現 了 中 國 佛 教 的 活 力 和 風 貌 。 假 如 只 有 一 個 思 想 、 一 個 宗 派 、 一 個 體 系 、 一 個 傳 承 , 中 國 佛 教 將 會 是 何 等 枯 燥 乾 癟 , 或 許 早 已 在 歷 史 的 長 河 中 淹 沒 , 重 蹈 印 度 佛 教 的 覆 轍 。

中 國 佛 教 的 興 旺 輝 煌 , 恰 好 在 於 寬 容 大 度 、 海 納 百 川 , 不 閉 塞 、 不 保 守 、 不 墨 守 成 規 、 不 拘 泥 成 見 , 在 把 握 基 本 教 理 教 義 的 前 提 下 , 敢 於 沖 決 一 切 網 羅 , 創 造 新 思 想 、 新 體 系 、 新 觀 念 、 新 法 門 、 新 作 派 、 新 風 氣 , 推 崇 新 人 物 , 建 設 新 宗 派 。

清 末 民 初 , 著 名 的 革 新 志 士 , 同 時 也 是 著 名 的 佛 學 家 、 堅 定 的 佛 教 徒 譚 嗣 同 , 就 在 《 仁 學 》 一 書 中 把 佛 教 列 入 最 具 蓬 勃 生 機 的 力 量 之 一 , 對 佛 教 在 社 會 中 應 起 到 的 作 用 , 寄 托 了 建 設 新 時 代 的 期 望 。

以 和 為 貴 , 和 而 不 同 , 和 實 生 物 [ 1 ], 應 該 是 中 國 佛 教 的 優 良 傳 統 之 一 , 在 創 造 中 國 佛 教 社 會 形 象 的 歷 史 進 程 中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

在 歷 史 發 展 中 創 造 中 國 佛 教 的 社 會 形 象 , 是 歷 代 先 賢 之 所 作 為 。 沒 有 智 顗 大 師 的 判 教 理 論 和 止 觀 實 踐 , 就 沒 有 中 國 佛 教 八 宗 的 肇 始 ; 沒 有 慧 能 大 師 的 《 壇 經 》 典 籍 和 神 會 禪 師 的 終 生 弘 傳 , 就 沒 有 禪 宗 的 百 世 延 續 , 中 國 佛 教 的 社 會 形 象 是 做 出 來 的 , 不 是 樹 出 來 的 。

「 大 樹 特 樹 」 , 早 已 被 歷 史 證 明 不 靈 , 不 如 止 觀 並 重 , 定 慧 雙 修 , 知 行 合 一 , 六 度 圓 覺 , 只 有 這 樣 , 才 能 真 正 成 為 人 天 師 表 , 教 化 十 方 , 普 度 眾 生 。

佛 教 在 中 國 還 有 一 個 特 色 , 就 是 他 不 僅 僅 屬 於 佛 教 自 身 , 而 是 屬 於 幾 乎 整 個 民 族 , 幾 乎 所 有 民 眾 , 儘 管 中 國 並 不 是 全 民 信 仰 佛 教 , 也 不 是 政 府 規 定 信 仰 佛 教 , 但 是 , 對 佛 教 的 關 注 , 絕 對 不 僅 僅 限 於 信 奉 者 。

佛 教 的 興 衰 浮 沉 , 關 乎 國 家 安 全 、 民 族 安 全 、 文 化 安 全 、 社 會 安 全 , 因 此 決 不 可 以 掉 以 輕 心 , 或 僅 僅 視 為 私 事 。 如 果 只 有 佛 教 自 己 關 注 自 己 , 他 也 就 失 去 了 社 會 存 在 的 價 值 和 意 義 。

在 中 國 , 唯 一 被 稱 為 「 社 會 財 產 」 的 財 產 , 是 佛 教 的 財 產 。 在 中 國 , 佛 教 的 信 仰 是 不 受 教 徒 登 記 限 制 的 信 仰 , 佛 教 的 語 匯 是 民 族 語 言 中 至 今 俯 拾 皆 是 的 語 匯 。 佛 教 及 其 文 化 , 理 所 當 然 的 是 中 華 民 族 文 化 遺 產 的 一 部 分 , 每 一 個 中 國 人 都 有 關 心 中 國 佛 教 的 權 利 和 責 任 。

因 此 , 並 不 奇 怪 的 是 教 外 人 士 甚 至 比 教 內 人 士 更 關 心 佛 教 , 在 家 人 與 出 家 人 一 樣 參 禪 悟 道 , 這 幾 乎 已 是 司 空 見 慣 。 中 國 近 代 佛 教 的 復 興 , 即 從 楊 文 會 肇 始 ; 中 國 佛 教 協 會 的 建 立 , 離 不 開 一 大 批 與 中 國 共 產 黨 肝 膽 相 照 、 榮 辱 與 共 的 民 主 人 士 的 倡 導 成 就 ; 「 文 革 」 之 後 撥 亂 反 正 , 更 仰 賴 趙 樸 初 居 士 力 挽 狂 瀾 , 替 天 行 道 , 落 實 黨 的 宗 教 政 策 , 為 今 天 中 國 佛 教 的 發 展 鋪 平 了 道 路 , 造 就 了 人 才 。 這 也 可 以 說 是 佛 陀 在 世 時 的 優 良 傳 統 。 戒 律 的 出 現 , 其 中 相 當 一 部 分 是 在 民 眾 或 大 德 向 佛 陀 提 出 意 見 或 建 議 後 才 制 定 的 。 [ 2 ]

因 此 , 對 於 中 國 佛 教 的 發 展 而 言 , 不 僅 需 要 教 內 的 自 覺 , 也 需 要 教 外 的 建 言 甚 至 監 督 。 所 謂 中 國 佛 教 的 社 會 形 象 , 就 是 佛 教 在 民 眾 中 的 形 象 , 而 不 是 佛 教 自 己 闡 釋 描 述 的 形 象 , 民 眾 親 身 感 覺 到 的 、 親 耳 聆 聽 到 的 、 親 眼 觀 察 到 的 、 內 心 深 切 感 受 到 的 形 象 , 才 是 佛 教 的 真 實 形 象 。

中 國 佛 教 的 社 會 形 象 要 靠 慈 悲 、 風 骨 、 操 守 、 修 為 、 德 行 、 學 養 、 襟 懷 、 風 采 、 氣 度 、 性 情 和 著 述 、 教 習 、 佈 施 、 功 德 等 所 有 真 實 成 就 去 創 造 , 而 不 是 靠 地 位 、 職 務 甚 至 金 錢 去 攫 取 , 更 不 能 靠 政 令 去 維 持 , 也 不 需 要 辯 論 、 批 駁 或 解 釋 。 「 桃 李 無 言 , 下 自 成 蹊 」 。 「 八 風 吹 不 動 , 端 坐 紫 金 蓮 」 , 才 是 一 座 令 人 「 高 山 仰 止 、 景 行 行 止 」 的 永 遠 的 豐 碑 。

「 君 子 之 過 也 , 如 日 月 之 食 焉 。 過 也 , 人 皆 見 之 ; 更 也 , 人 皆 仰 之 。 」

檢 驗 中 國 佛 教 社 會 形 象 的 唯 一 標 準 , 是 社 會 發 展 的 認 可 , 是 人 類 歷 史 的 認 可 , 是 千 百 萬 人 民 群 眾 的 認 可 。

我 作 為 一 名 從 事 佛 學 研 究 30 年 的 學 者 , 對 中 國 佛 教 的 社 會 形 象 應 該 是 什 麼 樣 ? 一 個 好 形 象 應 該 如 何 創 造 ? 僅 提 出 以 下 拙 見 :

一 、 佛 教 團 體 的 社 會 形 象 。 佛 教 團 體 應 以 加 強 自 身 建 設 為 主 , 發 揮 四 眾 弟 子 的 各 種 優 勢 , 發 揮 團 結 各 界 、 溝 通 上 下 的 橋 樑 作 用 。 佛 協 不 是 行 政 機 構 , 不 能 建 立 自 上 而 下 層 層 轄 制 的 垂 直 領 導 。 中 國 自 古 以 來 沒 有 建 立 佛 教 干 預 政 治 的 制 度 , 實 為 中 國 佛 教 之 大 幸 。 「 木 秀 於 林 , 風 必 摧 之 」 , 「 三 武 一 宗 」 滅 佛 固 然 不 可 取 , 但 是 , 中 國 佛 教 恰 好 從 中 汲 取 了 歷 史 教 訓 , 遠 離 權 位 之 爭 , 為 佛 教 贏 得 了 生 存 的 空 間 。 中 國 本 土 的 大 部 分 地 區 自 古 政 教 分 離 , 實 為 國 家 之 幸 、 民 族 之 幸 , 也 是 宗 教 之 幸 , 免 去 觸 及 世 法 而 遭 滅 頂 之 災 的 許 多 可 能 性 。 及 至 當 代 , 政 教 分 離 更 成 為 現 代 文 明 的 一 種 標 誌 。 各 級 宗 教 領 袖 參 加 人 大 、 政 協 , 是 適 應 國 情 民 意 的 需 要 , 參 政 議 政 , 是 公 民 的 責 任 和 義 務 。 但 是 , 決 不 能 把 人 大 代 表 、 政 協 委 員 的 身 份 當 作 一 種 官 階 來 看 、 來 當 、 來 爭 , 同 樣 也 決 不 能 把 在 任 何 一 級 佛 協 的 職 務 身 份 當 作 一 種 官 階 來 看 、 來 當 、 來 爭 。 離 開 會 場 , 獻 出 議 案 , 一 定 要 歸 位 , 歸 到 僧 團 的 本 位 上 來 。 僧 眾 和 群 眾 , 對 於 佛 教 界 的 一 些 人 得 「 官 」 忘 本 現 象 深 惡 痛 絕 , 指 斥 甚 多 。 這 是 影 響 中 國 佛 教 形 象 的 第 一 條 。 「 山 有 高 僧 , 國 有 賢 相 」 , 中 國 佛 教 應 該 保 持 冷 靜 觀 察 世 道 人 心 的 超 越 地 位 , 成 為 有 助 於 提 升 世 道 淨 化 人 心 的 清 涼 劑 , 而 不 能 把 中 國 佛 教 變 成 另 外 一 個 角 逐 激 烈 的 名 利 場 。

我 認 為 , 在 各 級 黨 和 政 府 領 導 下 , 開 展 佛 教 團 體 和 寺 院 的 正 當 合 法 宗 教 活 動 是 迄 今 為 止 行 之 有 效 的 。 緊 緊 依 靠 當 地 各 級 黨 和 政 府 的 領 導 , 特 色 越 突 出 , 生 命 力 越 旺 盛 , 對 地 方 的 貢 獻 就 越 大 , 對 中 國 佛 教 的 整 體 形 象 而 言 就 是 真 正 的 繁 榮 。 涓 涓 溪 流 只 會 為 每 一 處 都 市 鄉 村 增 光 生 色 , 當 他 們 一 同 匯 入 滾 滾 江 河 時 , 神 州 大 地 會 因 此 變 得 更 美 好 。

對 於 中 國 佛 教 的 未 來 , 也 要 運 用 科 學 發 展 觀 。 所 謂 科 學 發 展 觀 , 「 第 一 要 義 是 發 展 , 核 心 是 以 人 為 本 , 基 本 要 求 是 全 面 協 調 可 持 續 , 根 本 方 法 是 統 籌 兼 顧 。 」

發 展 , 就 要 有 開 放 的 心 態 , 要 承 認 多 極 化 、 多 元 化 、 多 樣 化 。 不 能 規 定 只 能 如 何 , 不 能 如 何 ; 能 與 不 能 , 要 經 歷 實 踐 的 考 驗 。 據 我 觀 察 , 中 國 自 北 向 南 , 自 東 向 西 , 僅 就 漢 傳 佛 教 而 言 , 在 同 一 面 佛 教 的 旗 幟 下 , 已 經 出 現 了 不 同 的 類 型 , 不 同 的 模 式 , 不 同 的 口 號 , 不 同 的 法 門 , 不 同 的 佛 門 領 袖 身 邊 都 聚 集 著 不 同 的 信 眾 。 諸 如 生 活 禪 、 少 林 禪 的 不 同 弘 揚 方 式 , 以 及 中 國 佛 學 院 、 閩 南 佛 學 院 、 普 陀 山 佛 學 院 、 太 姥 山 佛 學 院 等 佛 教 人 才 基 地 的 不 同 研 修 學 風 , 都 是 各 具 特 色 , 各 有 千 秋 , 不 可 替 代 。

就 目 前 的 國 情 而 言 , 一 些 寺 院 的 管 理 經 驗 確 實 值 得 借 鑒 , 但 是 , 各 地 都 需 要 結 合 實 際 , 創 出 適 合 自 己 地 區 的 路 徑 , 沒 有 必 要 強 行 推 廣 。 青 海 在 搞 「 平 安 寺 院 」 , 非 常 有 意 義 、 有 價 值 、 有 效 果 , 但 是 , 不 一 定 全 國 都 來 搞 一 遍 。

中 國 佛 教 發 展 的 核 心 也 要 以 人 為 本 , 首 先 是 尊 重 憲 法 賦 予 公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權 利 , 其 次 才 是 行 規 。 行 規 不 能 大 於 國 法 。 行 規 不 能 剝 奪 公 民 信 仰 哪 一 種 宗 教 的 權 利 , 也 不 能 強 制 推 行 信 仰 的 具 體 模 式 。 中 國 佛 教 , 主 要 指 其 中 的 漢 傳 佛 教 , 歷 來 以 「 素 食 、 獨 身 、 僧 裝 」 以 及 聚 居 寺 院 為 傳 統 特 徵 , 但 是 , 隨 著 時 代 發 展 、 觀 念 變 化 、 公 民 意 識 覺 醒 , 這 些 傳 統 特 徵 正 在 面 臨 挑 戰 。 素 食 , 僅 漢 傳 佛 教 自 梁 武 帝 以 來 堅 持 ; 獨 身 , 在 各 系 佛 教 中 不 乏 例 外 ; 僧 裝 , 常 常 不 得 不 換 成 便 服 ; 寺 院 , 已 經 被 無 數 精 舍 包 圍 。 這 種 嚴 酷 的 事 實 , 如 何 應 對 ? 其 實 , 「 說 是 佛 教 , 即 非 佛 教 , 是 為 佛 教 」 , 佛 教 般 若 思 想 早 已 把 道 理 說 透 , 只 是 事 到 臨 頭 , 人 們 往 往 難 以 接 受 。 從 原 始 佛 教 至 今 , 佛 教 已 經 經 歷 了 多 少 發 展 變 化 , 哪 一 段 是 正 ? 哪 一 段 是 邪 ? 孰 對 孰 錯 ? 所 以 , 佛 組 留 下 的 不 是 教 條 , 而 是 「 諸 行 無 常 、 諸 法 無 我 、 涅 槃 寂 靜 」 的 三 法 印 , 無 違 法 印 的 , 都 可 以 成 為 法 門 。 漢 傳 佛 教 的 主 體 僧 團 , 可 以 堅 持 「 素 食 、 獨 身 、 僧 裝 」 以 及 聚 居 寺 院 的 傳 統 , 嚴 守 戒 律 ; 但 是 , 以 公 民 個 人 信 仰 身 份 出 現 的 所 謂 佛 教 , 也 會 在 未 來 持 續 增 長 。 這 將 是 不 以 人 們 意 志 為 轉 移 的 歷 史 趨 向 之 一 。 天 台 宗 認 為 : 「 去 無 明 , 有 差 別 」 , 認 識 差 別 的 必 然 性 , 也 就 解 脫 了 因 差 別 而 來 的 煩 惱 。

至 於 所 謂 「 大 陸 僧 人 娶 妻 生 子 」 , 不 能 算 是 誹 謗 , 只 能 說 是 「 只 見 樹 木 不 見 森 林 」 。 如 果 我 們 具 備 「 清 者 自 清 , 濁 者 自 濁 」 的 心 態 , 可 以 任 憑 別 人 去 罵 。 況 且 , 民 眾 深 惡 痛 絕 的 不 一 定 是 日 本 僧 人 那 種 公 開 的 建 制 , 而 是 中 國 僧 眾 中 「 當 面 人 , 背 後 鬼 」 , 金 屋 藏 嬌 的 偽 君 子 。 這 種 偽 君 子 遭 人 唾 罵 , 何 須 我 們 來 為 他 辯 解 ? 如 果 從 人 性 的 角 度 看 , 倒 是 可 以 考 慮 為 這 類 人 開 闢 一 種 擺 脫 「 偽 君 子 」 窘 境 , 既 不 脫 離 佛 教 , 又 不 至 於 遭 人 唾 罵 的 合 理 制 度 。 這 將 會 化 不 和 諧 為 和 諧 , 也 是 履 行 憲 法 賦 予 公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合 法 權 利 吧 ?

總 之 , 要 整 肅 , 也 要 寬 容 。 給 希 望 整 肅 者 以 整 肅 , 給 期 望 寬 容 者 以 寬 容 , 共 同 信 仰 , 不 同 形 式 , 把 宗 教 信 仰 真 正 變 成 公 民 自 己 私 人 的 事 , 基 督 教 在 德 國 由 路 德 做 到 了 , 佛 教 在 日 本 由 明 治 做 到 了 , 中 國 佛 教 遲 早 要 出 現 百 花 齊 放 的 局 面 , 這 個 時 代 已 經 不 遠 了 。 那 時 候 , 中 國 佛 教 的 社 會 形 象 只 會 更 好 , 更 分 檔 次 , 而 不 是 更 差 。

二 、 僧 侶 個 人 的 社 會 形 象 。 中 國 佛 教 的 社 會 形 象 不 是 抽 像 的 , 除 去 佛 協 之 外 , 就 是 僧 人 。

我 認 為 僧 人 應 該 具 備 「 三 色 」 :

第 一 是 本 色 。 葉 小 文 先 生 不 久 前 在 五 台 山 講 , 僧 人 要 : 愛 國 守 法 , 學 經 講 經 , 以 戒 為 師 , 刻 苦 修 行 , 爭 當 典 範 。 我 很 贊 成 , 這 才 是 僧 人 本 色 。

第 二 是 出 色 。 葉 小 文 先 生 講 「 爭 當 典 範 」 , 大 約 就 是 這 個 意 思 , 我 認 為 也 可 以 理 解 為 「 成 佛 作 祖 」 , 志 向 願 心 都 更 遠 大 渾 厚 一 些 。

第 三 是 特 色 。 我 在 上 文 中 提 到 : 只 要 緊 緊 依 靠 當 地 各 級 黨 和 政 府 的 領 導 , 特 色 越 突 出 , 生 命 力 越 旺 盛 , 對 地 方 的 貢 獻 就 越 大 , 對 中 國 佛 教 的 整 體 形 象 而 言 就 是 真 正 的 繁 榮 。 涓 涓 溪 流 只 會 為 每 一 處 都 市 鄉 村 增 光 生 色 , 當 他 們 一 同 匯 入 滾 滾 江 河 時 , 神 州 大 地 會 因 此 變 得 更 美 好 。

除 此 之 外 , 既 然 是 講 中 國 佛 教 的 社 會 形 象 , 佛 教 有 四 眾 弟 子 , 有 關 聯 密 切 的 教 外 學 者 , 那 麼 信 教 群 眾 的 社 會 形 象 、 佛 教 學 者 的 社 會 形 象 , 就 都 應 該 在 本 文 的 探 討 之 列 , 但 是 篇 幅 所 限 , 暫 存 而 不 論 。

十 年 前 , 我 曾 經 公 開 發 表 文 章 [ 3 ] 指 出 :

「 從 中 國 的 現 狀 來 看 , 人 口 眾 多 , 而 且 文 化 、 修 養 、 素 質 差 距 極 大 。 在 政 治 目 標 一 致 的 前 提 下 , 極 需 要 建 立 一 種 以 共 產 主 義 教 育 為 主 導 的 包 容 多 種 規 勸 形 式 的 龐 大 的 多 層 次 的 教 化 體 系 。 應 該 重 新 理 解 中 國 傳 統 意 義 的 對 「 教 」 的 解 釋 : 神 道 設 教 、 巡 民 教 化 。 以 期 對 整 個 社 會 的 心 靈 整 合 起 到 潤 滑 和 調 節 作 用 , 滿 足 不 同 階 層 、 不 同 取 向 的 各 類 人 的 各 方 面 的 精 神 的 和 心 靈 的 需 求 。 」

我 同 時 認 為 : 「 出 家 人 , 他 們 中 的 領 袖 人 物 應 該 是 政 治 觀 點 鮮 明 、 宗 教 立 場 堅 定 、 文 化 修 養 出 色 、 奉 獻 精 神 徹 底 的 傑 出 人 物 。 出 家 人 要 具 備 常 人 所 具 備 的 學 識 本 領 、 學 歷 、 學 位 , 還 要 具 備 常 人 所 不 具 備 的 戒 行 悟 解 、 法 臘 法 願 。 在 中 國 , 若 有 十 位 海 內 外 知 名 的 大 德 , 百 位 教 化 一 方 的 高 僧 , 千 位 定 慧 雙 修 的 僧 眾 , 佛 教 何 愁 不 興 ? 而 且 洋 洋 13 億 人 口 之 中 , 出 現 這 樣 一 批 人 物 又 有 什 麼 不 好 ? 」

借 重 關 於 中 國 佛 教 社 會 形 象 的 論 壇 , 我 對 中 國 佛 教 在 新 歷 史 時 期 的 發 展 更 深 入 地 進 行 了 思 考 , 徵 求 了 四 眾 弟 子 的 意 見 以 及 教 外 人 士 的 意 見 , 大 家 都 認 為 必 須 適 應 時 代 的 進 步 , 從 理 論 方 面 有 所 推 進 。 人 生 佛 教 、 人 間 佛 教 , 都 曾 經 發 揮 過 重 要 的 歷 史 作 用 , 但 是 從 提 出 到 如 今 , 歷 經 七 八 十 年 , 這 個 世 界 已 經 是 滄 海 桑 田 , 特 別 是 在 構 建 和 諧 社 會 , 落 實 科 學 發 展 觀 的 今 天 , 急 切 需 要 有 新 理 論 、 新 思 想 、 新 主 張 、 新 思 維 , 來 促 進 中 國 佛 教 與 社 會 主 義 社 會 相 適 應 。 因 此 , 我 認 為 , 在 未 來 的 歷 史 新 階 段 中 , 應 該 以 「 人 本 佛 教 」 作 為 引 導 中 國 佛 教 的 旗 幟 。 「 人 本 佛 教 」 的 內 涵 , 集 中 概 括 就 是 : 以 人 為 本 , 四 眾 和 合 , 契 理 契 機 , 依 法 弘 教 。 應 該 深 入 開 掘 中 國 佛 教 的 優 良 傳 統 , 起 碼 必 須 具 備 五 個 方 面 :

清 淨 莊 嚴 、 悲 智 修 證 、 和 而 不 同 、 輔 世 教 化 、 敦 睦 邦 交 。

我 相 信 , 只 有 新 理 論 、 新 思 想 、 新 主 張 、 新 思 維 , 才 能 產 生 新 動 力 , 推 動 中 國 佛 教 為 和 諧 社 會 的 構 建 、 為 經 濟 社 會 的 完 善 , 作 出 新 貢 獻 。

我 祝 願 中 國 佛 教 正 本 清 源 、 扶 正 祛 邪 、 固 元 培 本 、 穩 步 發 展 , 我 祝 願 每 一 座 寺 院 、 每 一 個 僧 團 在 地 方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下 都 能 枝 繁 葉 盛 , 我 祝 願 早 日 見 到 中 國 佛 教 多 元 化 、 多 極 化 、 多 樣 化 的 局 面 。 那 將 是 中 國 佛 教 以 充 滿 健 康 活 力 、 充 滿 慈 悲 愛 心 、 充 滿 菩 提 智 慧 的 社 會 形 象 , 與 中 華 民 族 一 道 迎 來 偉 大 復 興 , 真 正 重 振 鐘 鼓 的 時 刻 。

 
[ 1 ] 「 和 實 生 物 同 則 不 繼 」 是 西 週 末 年 由 史 伯 提 出 的 一 種 關 於 世 界 起 源 的 樸 素 辯 證 法 觀 點 , 意 思 是 指 和 諧 、 融 合 才 能 產 生 、 發 展 萬 物 , 如 悅 耳 動 聽 的 音 樂 是 「 和 六 律 」 的 結 果 , 香 甜 可 口 的 佳 餚 是 「 和 五 味 」 的 結 果 。 和 諧 才 是 創 造 事 物 的 原 則 , 同 一 是 不 能 連 續 不 斷 永 遠 長 有 的 。 把 許 多 不 同 的 東 西 結 合 在 一 起 而 使 它 們 得 到 平 衡 , 這 叫 做 和 諧 , 所 以 能 夠 使 物 質 豐 盛 而 成 長 起 來 。 出 自 : 《 國 語 . 鄭 語 》 : 「 夫 和 實 生 物 , 同 則 不 繼 。 以 他 平 他 謂 之 和 , 故 能 豐 長 而 物 生 之 。 若 以 同 稗 同 , 盡 乃 棄 矣 。 」

[ 2 ] [ 唐 ] 義 淨 譯 《 根 本 說 一 切 有 部 毘 奈 耶 雜 事 》 卷 四 , 《 大 正 藏 》 第 二 十 四 冊 , 第 223 頁 。 佛 遣 學 時 , 苾 芻 隨 在 房 中 、 廊 下 、 門 屋 、 堂 殿 , 悉 皆 學 習 吟 詠 之 聲 。 長 者 入 見 同 上 譏 嫌 , 白 言 聖 者 , 乾 闥 婆 城 未 能 捨 棄 。 復 往 白 佛 。 佛 言 : 應 在 屏 處 學 吟 詠 聲 , 勿 居 顯 露 。 違 者 得 越 法 罪 。

[ 3 ] 《 中 國 宗 教 改 革 芻 議 》 發 表 於 1997 年 《 世 界 宗 教 研 究 》 第 4 期 · 宗 教 理 論 探 索 ·

作 者 : 王 志 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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