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相就是教相
(二)

 

塔州之光

 
中华文化‧  智及 宗师华语广播演讲选载: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演讲摘录:

 
它讲的意思就是说,戒相是我们佛教的法律。佛教的法律不可以违犯,称为犯或者是不犯,轻重等法,在戒相中已经明确地讲了,那是不可以犯的。所以,作为教相而言,教相只不过是戒相的一种诠说而已。

所以,它的文章原文就叫:律者,法也。谓犯不犯轻重等法,并律所明,即教诠也。

问:余之两藏。(这个余之两藏,也就是其他的两藏。也就是说我们讲的三藏经。三藏经第一藏经就是经藏,第二藏经就是论藏,第三藏经是律藏)说其他的这两藏,也明行是法,何不标明?这里有个挑战的问题。就是既然这个律,也是经藏一样,那么为什么不把祂标明经藏也是律藏,这是一个挑战性的问题。

 

 
答:《智论》云:余藏所诠,意存定慧;此中显宣戒行,为万善之基因;故先取法名,引生后二也。今约三学,引生次第;戒范在先,今独名法。若就通论,三藏教诠,并名为法。

从这里大家可以明白,我们的圣密宗佛教是最遵守戒法的。本宗之所以称为圣密宗,就是因为是用〝神圣的戒律来规范我们圣密宗的事相〞的。

本宗在弘扬阿尼米塔的时候,实际上教法、戒法,教相、事相、戒相、圆相,已经就在其中,故而翻译名称为无极高。

而显教因为没有进入灵性修持的层次和进入灵性修持的高度与深度,无法体悟到灵性修持的益处,所以才会自觉不自觉地犯戒。

如果进入了灵性修持的层次和高度、深度,就不可能去犯戒。这也就是常人所谓的密教比显教〝高〞。虽然本宗坚持认为〝诸法平等,无有高下〞,但密教修行,必持〝灵性修持观〞这是毋庸置疑的客观事实。

(完)

 
(参见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20190316日多元文化讲座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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