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 國 家 宗 教 事 務 局 ( 中 國 北 京 )
發 傳 真 者 : H ( 女 士 )
收 件 日 期 : 2006 年 6 月 29 日 ( 4:50pm )
聯 絡 電 話 : ( 傳 真 上 ) 010-xxxx xxxx
010-xxxx xxxx
頁 數 : 共 二 頁
內 容 摘 要 : 邀 請 函 〔 原 本 簡 體 〕
給 : 金 剛 禪 國 際 總 會
從 : H 13xxxxxxxxx
2006 北 京 國 際 宗 教 文 化 用 品 博 覽 會
及 寺 廟 旅 遊 推 介 會
邀 請 函
展 覽 時 間 : 2006 年 10 月 28 日 ∼ 30 日
展 覽 地 點 : 北 京 海 淀 國 際 展 覽 館
( 海 淀 區 新 宮 門 路 2號 )
主 題 詞 : 弘 揚 宗 教 文 化 構 建 和 諧 社 會
批 准 單 位 :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指 導 單 位 : 國 家 宗 教 事 務 局 國 家 旅 遊 局
主 辦 單 位 : 中 華 宗 教 文 化 交 流 協 會
承 辦 單 位 : 北 京 京 發 偉 業 會 展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協 辦 單 位 : 中 國 佛 教 協 會
中 國 天 主 教 協 會
中 國 道 教 協 會
中 國 基 督 教 協 會
中 國 伊 斯 蘭 教 協 會
支 持 單 位 : 北 京 市 佛 教 協 會
廣 東 省 佛 教 協 會
浙 江 省 佛 教 協 會
五 台 山 佛 教 文 化 管 理 處
嵩 山 佛 教 文 化 管 理 處
山 東 省 宗 教 事 務 局
山 西 省 宗 教 事 務 局
浙 江 省 宗 教 事 務 局
福 建 省 佛 教 協 會
香 港 佛 教 學 會
中 國 佛 教 協 會 西 藏 分 會
展 覽 背 景 :
隨 著 旅 遊 資 源 的 開 發 , 新 形 勢 下 的 宗 教 政 策 日 趨 明 朗 化 。 地 方 寺 廟 的 文 化 節 、 旅 遊 節 的 紛 紛 舉 辦 , 拉 動 了 宗 教 用 品 行 業 的 迅 速 發 展 。
中 國 經 濟 的 繁 榮 與 發 展 , 促 使 中 國 宗 教 界 將 進 一 步 加 強 與 世 界 各 國 和 地 區 交 往 , 特 別 是 與 中 國 文 化 背 景 相 似 的 日 、 韓 、 東 南 亞 地 區 的 交 往 。 宗 教 用 品 必 將 逐 步 國 際 化 。
普 通 百 姓 對 宗 教 用 品 的 需 求 空 前 旺 盛 。 中 國 宗 教 文 化 源 淵 流 長 , 影 響 著 數 以 億 計 的 宗 教 信 徒 和 准 信 徒 , 十 萬 之 多 的 宗 教 活 動 場 所 , 四 十 萬 神 職 人 員 及 三 千 多 個 宗 教 組 織 。 這 一 龐 大 的 消 費 群 體 對 宗 教 用 品 呈 日 漸 公 開 化 的 增 長 消 費 趨 勢 。
據 不 完 全 統 計 , 目 前 我 國 已 有 8000 多 家 企 業 紛 紛 投 入 宗 教 用 品 生 產 , 搶 抓 這 一 空 前 商 機 。 在 一 特 定 的 大 背 景 下 , 我 們 經 過 一 年 多 的 市 場 調 查 和 評 估 立 項 , 在 廣 泛 征 詢 並 邀 請 各 省 宗 教 企 事 業 單 位 參 與 支 持 , 並 通 過 他 們 層 層 發 函 後 , 應 廣 大 生 產 企 業 及 採 購 商 的 強 烈 要 求 , 我 們 協 會 定 於 2006 年 10 月 28 日 至 30 日 在 北 京 海 淀 展 覽 館 舉 辦 〝 2006 北 京 國 際 宗 教 文 化 用 品 展 覽 會 及 寺 廟 旅 遊 推 介 會 〞 。 旨 在 弘 揚 各 教 界 真 、 善 、 美 的 思 想 理 念 , 展 示 優 秀 文 化 產 品 。 疏 通 產 品 流 通 渠 道 , 搭 建 國 際 間 商 貿 平 台 。 本 屆 展 會 是 中 國 首 屆 規 模 最 大 , 專 業 性 最 強 , 規 格 最 高 , 參 與 國 家 最 多 的 國 際 性 盛 會 。
宗 教 用 品 與 宗 教 信 仰 休 戚 相 關 , 在 人 們 心 目 中 一 直 占 有 著 很 有 份 量 的 地 位 , 隨 著 經 濟 的 發 展 , 人 們 對 宗 教 用 品 的 質 量 要 求 越 來 越 高 , 傳 統 的 經 營 和 銷 售 方 式 已 不 適 應 市 場 經 濟 的 時 代 了 , 只 有 竟 爭 才 有 市 場 。 相 信 您 不 會 坐 視 這 一 龐 大 的 市 場 而 不 顧 ! 相 信 您 不 會 置 這 一 難 得 的 商 機 而 不 搏 ! 我 們 竭 誠 邀 請 您 及 您 的 企 業 : 蒞 臨 北 京 , 參 觀 、 參 展 、 宣 傳 推 廣 及 買 家 。
此 次 展 會 將 借 助 網 絡 、 報 紙 和 雜 誌 等 媒 體 進 行 廣 泛 有 效 的 宣 傳 , 並 通 過 電 話 、 傳 真 、 郵 寄 、 請 柬 、 拜 訪 等 多 種 形 式 邀 請 全 國 各 大 寺 院 教 堂 物 質 流 通 處 , 全 國 各 宗 教 用 品 採 購 商 、 經 銷 商 、 專 營 店 , 各 省 市 宗 教 文 化 流 通 協 會 , 各 宗 教 團 體 到 會 參 觀 、 採 購 、 洽 談 。 還 將 特 別 邀 請 在 京 使 館 的 宗 教 界 人 士 、 日 、 韓 、 東 南 業 華 人 商 業 聯 合 會 採 購 團 前 來 參 觀 採 購 。
參 展 內 容 :
1 . 佛 教 用 品 : 香 系 列 佛 像 系 列 佛 具 系 列 燈 系 列 僧 服 繡 品 系 列 蠟 系 列 。
2 . 伊 斯 蘭 教 用 品 : 巾 帽 袍 卡 牌 工 藝 品 音 像 系 列 飾 品 系 列 。
3 . 基 督 教 用 品 : 書 籍 十 字 架 基 督 像 聖 母 像 聖 誕 用 品 復 活 節 用 品 鬼 節 用 品 。
4 . 道 教 用 品 : 符 咒 八 卦 道 服 \ 道 冠 羅 盤 道 靴 諸 巾 錢 辟 邪 \ 吉 祥 物 拂 塵 易 學 書 籍 鑼 鈸 。
5 . 密 宗 用 品 系 列 : 密 宗 佛 像 密 宗 類 工 藝 品 轉 經 輪 曼 荼 羅 金 剛 鈴 金 剛 杵 法 螺 護 摩 器 具 唐 卡 哈 達 食 子 八 吉 祥 七 寶 顱 器 嘎 烏 。
6 . 天 主 教 用 品 系 列 。
7 . 宗 教 禮 品 、 工 藝 品 、 飾 品 系 列 。
8 . 民 俗 用 品 系 列 、 喜 慶 用 品 系 列 。
9 . 各 教 派 文 化 藝 術 品 、 書 畫 、 音 像 。
10 . 原 材 料 及 相 關 的 技 術 設 備 。
參 展 費 用 :
標 準 展 台 3 x 3 = 9 m²
國 內 企 業 6800 元 / 展 位 , 境 外 企 業 1200 美 元 / 展 位
每 標 准 展 位 包 括 〔 三 面 圍 板 、 公 司 楣 板 、 一 桌 二 椅 、 二 只 射 燈 、 220V/5a 電 源 插 座 一 個 、 展 位 每 鋪 滿 地 毯 、 二 十 四 小 時 保 潔 、 保 安 。 雙 面 開 口 加 收 20% 費 用 〕 。
室 內 光 地 : 800 元 人 民 幣 / 平 方 米 / 展 期 ( 注 : 只 提 供 參 展 空 間 , 不 包 含 任 何 設 施 。 )
會 刊 廣 告 ( 人 民 幣 )
封 面 : 20000 元
封 底 : 18000 元
封 二 : 8000 元
黑 白 整 版 : 3000 元
彩 色 整 版 : 6000 元
其 它 廣 告 ( 人 民 幣 )
請 柬 : 8000 元 / 萬
入 場 券 : 3000 元 / 萬
條 幅 : 2000 元 / 展 期
汽 球 : 5000 元 / 展 期
拱 門 : 3000 元 / 天 ( 請 柬 、 入 場 券 3 萬 張 起 印 )
展 會 服 務 :
1 . 免 費 為 參 展 商 提 供 展 會 門 票 或 請 柬 , 以 便 邀 請 客 戶 參 觀 展 覽 。
2 . 如 需 舉 行 產 品 發 布 會 , 提 供 投 影 儀 、 麥 克 風 、 音 響 、 飲 用 水 等 , 會 議 室 免 費 , 需 在 10 月 25 日 前 提 前 通 知 主 辦 方 。
3 . 幫 助 參 展 商 聯 系 酒 店 、 住 宿 、 旅 行 社 及 訂 機 票 、 火 車 票 等 。
4 . 在 會 刊 上 免 費 為 參 展 商 刊 登 300 字 以 內 公 司 簡 介 , 產 品 介 紹 。
5 . 主 辦 方 關 於 宗 教 用 品 及 其 相 關 的 資 料 庫 免 費 對 參 展 商 開 放 。 來 閱 資 料 的 參 展 商 請 帶 參 展 發 票 或 傳 真 商 定 , 以 便 組 織 單 位 接 待 。
參 展 細 則 :
1 . 填 寫 《 參 展 申 請 及 合 約 表 》 郵 寄 或 傳 真 至 組 織 單 位 , 並 在 7 日 內 將 參 展 費 用 電 匯 或 交 至 組 織 單 位 , 所 定 展 位 才 可 保 留 , 參 展 商 在 匯 出 各 項 費 用 後 , 請 將 銀 行 匯 款 單 傳 真 至 組 織 單 位 , 我 們 將 在 收 到 展 費 後 開 具 發 票 ; 並 派 送 或 寄 發 給 展 商 。
2 . 為 保 証 大 會 的 順 利 進 行 , 主 辦 機 構 有 保 留 調 整 部 分 參 展 商 展 位 的 權 力 ;
3 . 展 位 順 序 分 配 原 則 : 〝 先 申 請 , 先 付 款 , 先 安 排 〞 , 雙 面 開 口 展 位 加 收 20% 費 用 ;
4 . 組 織 單 位 收 到 參 展 申 請 及 展 台 費 用 後 , 將 於 2006年 10月 1日 前 寄 《 參 展 手 冊 》 給 展 商 。
查 詢 展 會 詳 情 請 與 大 會 組 委 會 辦 公 室 聯 系 :
承 辦 法 人 單 位 : 北 京 京 發 偉 業 會 展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豐 台 區 草 橋 欣 園 4 區 1 號 寫 字 樓 x-x-x 室 郵 編 : 100067
電 話 : 010-xxxxxxxx
傳 真 : 010-xxxxxxxx
聯 系 人 : H 13xxxxxxxxx
電 郵 : xxxxxxxxxx@163.com
網 址 : http://www.xxxxx.com
注 : 如 有 意 向 參 加 本 屆 展 會 , 請 致 電 組 委 會 辦 公 室 索 要 《 參 展 申 請 表 》 《 展 位 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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