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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银报》关于金刚佛圣转世者
被准予住在塔州的报导
【读者来信选登】回顾到
显示了正能量的媒体符合事实的报道,反观而今
其中提到了时任移民部长 「澳洲是《儿童权益公约》的一份子,此公约要求我们视儿童的利益为重要并作为一个首要的考虑—无论该儿童的移民状态是怎么样,」
「佛圣是一个未成年人,我在作此决定时,我考虑的是他的最佳利益。虽然是出生于澳洲,佛圣是一个加拿大公民,现在则住在佛教社团里,在他的法律监护人( 「他的生命中大部份时间是住在澳洲,并且,与塔州社团有重要的联系,特别是佛教社团。」 「他拥有他的法律监护人、他的学校和当地社团的支持,而他本人也表达了逗留在澳洲和完成他的学业的欲望。佛圣的父母现在不能照顾他,所以我相信与他的法律监护人在一起,对他是最好的利益,法律监护人能够提供合适的照顾和一个稳定的家给他。」
时任移民部长的客观评语,也佐证了一直以来 师尊、圣教对孩子的照顾和学校、社团的支持。 虔诚感恩 薄伽梵 师尊! 恭祝 薄伽梵 师尊圣安! Copyright © 1991- Jin-Gang-Dhyana Incorpora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