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音 頻 道 】 「 事 闕 」 這 可 以 從 祂 的 著 作 中 知 道 , 這 叫 : 一 是 「 文 繁 」 , 二 是 「 事 闕 」 ── 「 文 繁 事 闕 」 。 剛 才 我 們 已 經 解 釋 過 , 它 體 裁 混 亂 , 系 統 混 雜 , 要 學 習 很 困 難 , 但 是 又 不 能 夠 在 實 際 中 加 以 好 好 地 運 用 , 律 學 的 研 究 不 能 緊 緊 地 面 對 實 際 。 如 果 在 學 習 中 , 甚 至 翻 譯 中 , 一 味 地 雕 琢 它 的 詞 句 的 末 節 , 而 看 不 到 總 體 , 迴 避 律 法 要 解 決 的 種 種 的 入 世 法 弘 揚 之 時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 就 不 能 令 眾 生 得 到 受 益 。
所 以 講 , 這 是 「 盛 解 律 文 , 空 張 辭 費 , 至 於 行 事 , 未 見 其 歸 」 。 我 們 可 以 看 《 四 分 律 刪 補 隨 機 羯 磨 疏 》 的 序 , 這 樣 寫 的 。 就 是 不 少 交 代 不 清 楚 , 或 者 是 講 的 不 明 白 的 地 方 , 或 者 是 「 文 繁 事 闕 」 的 地 方 。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之 下 , 學 佛 教 律 法 的 和 尚 們 , 就 此 而 「 各 隨 己 意 , 任 情 裁 奪 , 」 導 致 「 交 雜 諸 部 , 混 濫 自 他 , 」 使 得 在 行 事 的 標 準 上 無 法 遵 從 統 一 的 規 範 。 而 各 隨 己 意 , 隨 每 一 個 人 的 理 解 水 平 , 任 情 地 、 任 意 地 、 隨 意 地 猜 度 , 導 致 了 戒 律 的 交 雜 諸 部 , 混 濫 自 他 , 無 法 向 眾 生 交 代 清 楚 和 有 效 地 弘 揚 , 所 以 , 在 行 事 標 準 上 「 莫 衷 一 是 , 軌 則 歧 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