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提 要 佛 教 創 於 印 度 , 然 終 遭 法 難 而 在 五 印 全 境 覆 滅 , 現 在 印 度 的 佛 教 是 十 九 世 紀 , 在 多 國 僧 人 不 懈 努 力 下 , 反 哺 而 成 。 ( 注 1 ) 佛 教 傳 來 中 土 , 再 輾 轉 通 往 朝 鮮 半 島 和 日 本 , 歷 「 三 武 一 宗 」 之 劫 , 雖 不 至 於 滅 絕 , 聖 教 典 藏 亦 已 大 損 , 天 台 、 賢 首 、 唯 識 等 大 宗 式 微 的 當 時 , 多 是 從 朝 鮮 半 島 和 日 本 國 的 佛 教 初 請 回 典 籍 , 得 以 傳 宗 延 續 。 故 而 , 日 本 佛 教 和 朝 鮮 佛 教 慈 悲 反 哺 中 國 , 具 大 恩 德 。 ( 注 2 ) 佛 教 是 人 類 文 化 的 精 神 瑰 寶 , 因 此 , 佛 教 的 發 展 需 要 具 有 前 瞻 性 。 只 有 能 夠 為 眾 生 帶 來 清 淨 、 歡 喜 、 和 平 、 和 諧 等 清 淨 醍 醐 , 充 分 深 入 「 人 間 佛 教 」 ( 注 3 ) 之 實 踐 , 才 能 夠 續 佛 慧 命 , 法 源 長 流 。 今 天 的 中 國 漢 傳 密 宗 - 聖 密 宗 金 剛 禪 佛 教 正 是 依 歷 代 聖 祖 之 聖 密 綬 紀 ( 注 4 ) , 以 「 度 一 切 苦 厄 」 為 己 任 , 實 踐 「 人 間 佛 教 」 的 理 念 , 而 大 弘 法 化 。 關 鍵 詞 : 反 哺 聖 密 綬 紀 人 間 佛 教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 於 畢 缽 羅 樹 下 示 現 即 身 成 就 菩 提 聖 果 以 後 , 開 教 佈 道 , 廣 攝 眾 生 。 佛 教 在 印 度 流 傳 千 餘 年 的 歷 史 中 , 輾 轉 反 覆 , 時 有 復 興 之 勢 , 亦 屢 遭 法 難 , 終 至 十 三 世 紀 初 , 隨 著 那 爛 陀 寺 和 超 巖 寺 被 侵 略 者 所 燒 燬 , 象 徵 著 佛 教 在 印 度 全 境 覆 滅 。 然 而 , 從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極 終 善 性 的 慈 悲 和 智 慧 之 大 覺 性 海 流 出 的 活 水 源 頭 , 通 過 南 北 兩 傳 從 南 亞 次 大 陸 播 向 了 東 亞 , 並 且 根 植 在 東 亞 , 發 展 在 東 亞 , 千 年 流 傳 , 蔚 為 壯 觀 , 成 為 被 全 世 界 公 認 為 「 最 具 慈 悲 和 最 具 智 慧 」 的 世 界 性 主 要 宗 教 , 人 類 不 可 或 缺 的 精 神 文 化 瑰 寶 。 不 過 , 佛 教 在 其 母 國 被 滅 絕 的 教 訓 也 尤 為 慘 痛 和 深 刻 , 值 得 教 內 僧 伽 深 思 。 部 份 歷 史 學 家 和 宗 教 學 家 認 為 佛 教 在 印 度 消 亡 是 密 宗 佛 教 興 起 之 故 , 包 括 某 些 高 僧 大 德 亦 抱 有 如 此 的 觀 點 。 本 文 在 此 非 為 引 起 爭 端 , 因 為 爭 論 遠 離 真 理 , 故 而 關 於 這 個 命 題 , 不 在 此 展 開 , 讓 我 們 各 自 從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傳 下 的 「 教 相 、 事 相 、 戒 相 、 圓 相 」 中 去 尋 找 答 案 吧 。 印 度 的 佛 教 傳 入 中 國 之 後 , 形 成 一 股 新 的 文 化 勢 力 , 必 然 與 中 國 本 土 文 化 中 占 主 導 地 位 的 儒 家 思 想 、 道 家 思 想 產 生 衝 突 。 在 歷 史 上 , 佛 道 兩 家 甚 至 是 各 出 「 經 典 」 , 道 教 有 《 老 子 化 胡 經 》 , 說 老 子 西 行 出 關 去 到 印 度 , 化 身 成 佛 ; 佛 教 的 《 清 淨 法 行 經 》 則 載 , 老 子 為 摩 訶 迦 葉 、 孔 子 為 儒 童 菩 薩 、 顏 回 為 光 淨 菩 薩 之 應 生 。 用 以 彼 此 各 自 論 證 對 方 的 教 主 是 本 教 的 弟 子 。 深 入 經 藏 的 人 , 都 可 以 發 現 佛 經 中 , 講 述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現 大 聖 通 , 俯 拾 皆 是 , 而 儒 家 則 倡 「 子 不 語 怪 力 亂 神 」 。 為 此 , 佛 教 初 傳 中 國 之 時 , 為 了 減 少 衝 突 , 會 通 博 大 精 深 的 中 國 文 化 , 在 經 典 的 翻 譯 中 , 亦 不 乏 暢 抒 例 如 《 放 光 般 若 》 的 「 一 切 眾 生 皆 得 同 志 , 相 視 如 父 如 母 、 如 兄 如 弟 , 等 行 十 善 淳 修 梵 事 , 無 有 瑕 穢 澹 然 快 樂 , 譬 如 比 丘 得 第 三 禪 , 一 切 眾 生 皆 逮 於 智 , 調 已 自 守 不 嬈 眾 生 。 」 ( 注 5 ) 等 「 和 諧 思 想 」 。 歷 史 上 多 朝 皇 帝 亦 有 意 調 和 此 類 文 化 衝 突 。 梁 武 帝 這 位 曾 四 次 捨 身 入 寺 的 著 名 佛 教 皇 帝 , 他 著 有 《 大 涅 槃 》 、 《 大 品 》 、 《 維 摩 》 、 《 大 集 》 等 諸 經 的 《 疏 記 》 的 同 時 , 也 撰 有 《 中 庸 講 疏 》 、 《 老 子 講 疏 》 等 儒 道 文 章 。 至 於 唐 宋 八 大 家 , 這 八 位 以 今 人 評 之 , 當 之 無 愧 的 「 國 學 大 師 」 , 雖 說 是 好 佛 者 居 多 , 不 過 為 首 的 韓 愈 亦 是 主 張 人 君 當 以 儒 家 綱 常 倫 紀 為 依 憑 , 不 可 崇 佛 過 甚 , 他 的 《 原 道 》 和 《 諫 迎 佛 骨 表 》 , 曾 給 後 世 以 極 大 的 影 響 ( 注 6 ) 。 不 過 , 儒 釋 道 思 想 經 歷 相 互 蕩 磨 , 相 互 砥 礪 的 過 程 , 至 宋 代 的 理 學 思 想 興 起 , 已 經 是 相 互 靠 攏 , 互 為 作 用 了 。 佛 教 作 為 外 來 的 宗 教 傳 入 中 國 的 歷 史 中 , 其 名 相 教 義 亦 曾 被 以 「 格 義 」 、 「 俗 講 」 、 「 經 變 」 、 「 梵 唄 」 、 「 聖 密 龍 講 」 ( 注 7 ) 等 闡 發 方 式 來 進 行 大 眾 傳 播 , 凡 此 種 種 , 皆 表 明 , 印 度 佛 教 接 受 了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的 熏 陶 , 以 其 廣 大 的 包 容 性 , 顯 現 智 慧 和 慈 悲 的 本 懷 , 而 產 生 了 有 中 國 特 色 的 中 國 佛 教 , 潤 澤 華 夏 。 任 何 宗 教 都 必 須 獲 得 國 家 政 府 的 扶 持 , 才 能 夠 隨 應 天 時 , 順 通 流 佈 。 中 國 本 土 的 儒 家 、 道 家 文 化 不 例 外 , 而 佛 教 的 弘 播 更 是 如 此 。 東 晉 名 僧 釋 道 安 就 發 出 過 「 不 依 國 主 , 則 法 事 難 立 」 的 慨 歎 。 正 是 因 為 異 域 文 化 與 本 土 文 化 的 認 知 差 異 現 象 , 佛 教 在 立 教 傳 宗 方 面 就 必 須 貼 近 本 土 思 想 , 但 又 不 可 以 被 完 全 同 化 , 失 去 其 本 有 的 , 以 超 越 界 靈 性 瑜 伽 ( 注 8 ) 為 特 質 的 , 教 相 、 事 相 、 戒 相 、 圓 相 的 靈 性 內 涵 。 所 以 , 佛 教 在 中 國 化 的 進 程 中 , 雖 然 能 夠 獲 得 政 府 扶 持 而 大 興 , 但 也 經 歷 了 起 源 於 社 會 衝 突 和 宗 教 衝 突 的 「 三 武 一 宗 」 滅 佛 法 難 。 任 何 宗 教 亦 需 要 貼 近 民 情 , 才 可 以 獲 得 社 會 大 眾 的 廣 泛 支 持 和 信 仰 , 佛 教 也 只 有 在 實 踐 人 間 佛 教 的 基 礎 上 , 才 能 夠 歷 久 恆 新 , 法 源 長 流 。 這 也 是 中 國 佛 教 在 面 對 「 三 武 一 宗 」 滅 佛 法 難 打 擊 後 , 屹 立 不 倒 的 原 因 之 所 在 。 然 而 , 歷 次 的 法 難 對 佛 教 所 造 成 的 破 壞 性 之 大 , 也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 據 史 書 記 載 , 僅 唐 武 宗 滅 佛 的 六 年 間 , 全 國 毀 寺 四 千 六 百 多 所 , 還 俗 僧 尼 二 十 六 萬 , 拆 招 提 蘭 若 四 萬 餘 處 ; ( 注 9 ) 更 為 可 惜 的 是 , 大 量 藏 經 以 及 經 版 被 銷 毀 , 直 接 導 致 了 諸 宗 的 沒 落 , 中 國 佛 教 也 從 此 走 上 衰 敗 之 路 。 這 樣 的 歷 史 , 作 為 一 位 佛 教 的 僧 伽 , 同 樣 需 要 認 真 總 結 , 以 免 重 蹈 覆 轍 。 佛 法 醍 醐 從 印 度 流 出 , 初 期 主 要 是 向 東 方 發 展 。 小 乘 、 大 乘 、 密 乘 諸 法 曾 廣 泛 流 通 於 斯 里 蘭 卡 、 印 尼 、 泰 國 、 中 國 、 西 藏 、 朝 鮮 半 島 、 日 本 等 國 家 和 地 區 , 並 且 都 經 歷 了 包 容 當 地 文 化 的 歷 程 , 從 而 成 為 各 自 文 化 中 最 珍 貴 璀 璨 的 一 部 分 。 現 代 的 佛 教 漸 漸 為 西 方 人 所 認 識 , 從 表 面 現 象 看 來 , 這 是 在 全 球 化 思 潮 之 下 的 一 次 聖 緣 , 但 其 實 質 是 宇 宙 超 越 界 的 靈 性 指 引 , 歷 代 聖 密 宗 聖 祖 亦 多 有 綬 紀 和 預 示 。 佛 教 傳 入 中 國 之 後 , 亦 先 後 形 成 了 成 實 、 俱 捨 、 三 論 、 法 相 、 天 台 、 賢 首 、 禪 、 淨 、 律 、 密 等 十 個 主 要 佛 教 宗 派 , 並 且 遠 播 他 方 , 鄰 近 中 國 的 朝 鮮 半 島 、 日 本 、 蒙 古 、 越 南 等 國 的 佛 教 幾 乎 都 廣 泛 保 留 了 中 國 佛 教 的 痕 跡 , 因 此 , 他 們 的 佛 教 也 是 基 礎 於 中 國 佛 教 , 是 中 國 佛 教 與 當 地 的 本 土 文 化 相 結 合 、 發 展 而 成 。
印 度 是 所 有 佛 教 僧 伽 心 所 嚮 往 的 聖 地 。 千 百 年 來 , 各 個 國 家 的 僧 人 懷 著 探 索 佛 教 真 理 的 樸 素 情 懷 , 和 期 待 親 身 遊 歷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弘 法 之 地 , 以 祈 求 獲 得 大 聖 佛 祖 的 靈 性 指 引 , 從 而 展 開 朝 聖 之 旅 。 正 是 在 這 樣 的 大 背 景 下 , 佛 教 漸 漸 又 在 印 度 播 下 種 子 , 受 反 哺 而 發 芽 成 長 。 於 公 元 十 三 世 紀 左 右 , 在 印 度 全 境 被 消 亡 的 佛 教 , 終 於 到 十 九 世 紀 初 開 始 散 發 出 春 風 二 度 的 光 華 。 中 國 是 南 、 北 兩 傳 佛 教 集 大 成 之 發 祥 地 , 從 公 元 紀 初 開 始 , 自 西 域 傳 入 中 土 ( 注 10 ) , 亦 曾 經 歷 了 「 三 武 一 宗 」 的 四 次 大 法 難 。 中 國 佛 教 史 上 最 輝 煌 的 時 代 是 在 大 唐 皇 朝 , 由 於 國 家 皇 族 的 扶 持 下 , 諸 宗 相 繼 成 立 , 興 教 廣 弘 。 不 過 , 晚 唐 以 降 , 受 會 昌 法 難 的 影 響 , 漢 傳 佛 教 大 藏 聖 典 幾 乎 散 盡 , 直 接 導 致 了 崇 尚 義 學 的 某 些 學 派 日 益 衰 落 , 賢 首 宗 湮 沒 至 宋 代 才 有 隱 約 的 傳 承 , 天 台 宗 則 於 五 代 時 , 因 吳 越 王 錢 弘 俶 求 於 高 麗 , 獲 反 哺 而 重 獲 其 教 典 , 得 以 復 興 。 歷 史 上 , 日 本 佛 教 的 啟 蒙 得 益 於 中 國 佛 教 極 大 的 關 懷 , 而 日 本 佛 教 日 後 對 中 國 佛 教 的 反 哺 , 也 成 就 至 偉 , 功 德 勳 殊 。 在 唐 武 帝 滅 佛 前 夕 , 大 金 剛 阿 闍 黎 惠 果 三 藏 ( 注 11 ) 在 不 足 一 年 的 時 間 之 內 , 將 唐 密 的 胎 藏 界 、 金 剛 界 兩 部 曼 荼 羅 , 速 授 日 僧 空 海 ( 注 12 ) , 並 謂 之 曰 : 「 如 今 我 此 土 緣 盡 , 不 能 久 住 , 兩 部 大 曼 荼 羅 , 一 百 餘 部 金 剛 乘 法 , 及 三 藏 轉 付 之 物 若 供 養 具 等 , 可 持 歸 本 國 , 流 傳 海 內 。 」 唐 密 一 支 , 從 此 流 傳 日 本 , 與 日 本 文 化 相 結 合 而 成 為 東 密 - 真 言 宗 。 另 有 日 僧 最 澄 求 法 於 大 聖 寶 善 無 畏 三 藏 聖 祖 之 再 傳 弟 子 順 曉 阿 闍 黎 , 得 胎 藏 界 曼 荼 羅 , 歸 國 後 , 結 合 天 台 、 禪 、 律 等 教 法 而 自 成 日 本 天 台 宗 - 台 密 。 東 密 和 台 密 在 二 十 世 紀 初 開 始 了 反 哺 神 州 的 聖 行 , 主 要 是 授 受 給 從 中 土 東 渡 日 本 求 法 之 僧 伽 , 此 中 成 就 皎 皎 者 首 推 教 修 並 重 , 理 實 圓 融 的 大 聖 寶 持 松 阿 闍 黎 (1894-1972) 。 大 聖 寶 持 松 阿 闍 黎 數 次 前 往 日 本 求 法 , 得 真 言 宗 和 台 密 的 傳 法 阿 闍 黎 位 , 回 歸 華 夏 , 升 壇 灌 頂 , 得 法 者 達 數 萬 之 眾 , 為 唐 密 回 歸 中 國 立 下 了 不 朽 的 功 勳 。 而 更 早 的 是 近 代 著 名 佛 教 大 德 楊 仁 山 ( 1837-1911 ) , 成 立 金 陵 刻 經 處 , 於 十 九 世 紀 末 從 日 本 請 回 包 括 《 成 唯 識 論 述 記 》 在 內 的 , 近 三 百 部 唐 宋 時 期 散 失 的 經 典 章 疏 。 因 此 , 這 一 系 列 的 史 實 證 明 , 日 本 佛 教 對 中 國 佛 教 的 反 哺 , 從 某 種 意 義 上 說 , 是 超 越 界 宇 宙 靈 性 的 殊 聖 安 排 , 幫 助 中 國 佛 教 度 過 了 自 大 唐 時 期 光 輝 燦 爛 之 後 的 一 長 段 隱 晦 不 興 的 歷 史 時 期 。 中 國 漢 傳 密 宗 - 聖 密 宗 金 剛 禪 佛 教 ( 以 下 簡 稱 「 聖 密 宗 」 ) 的 八 序 聖 僧 , 受 宇 宙 超 越 界 指 引 , 在 公 元 841 年 開 始 的 會 昌 法 難 之 前 , 退 出 皇 宮 內 道 場 , 隱 蔽 式 微 、 捨 僧 寶 相 、 捨 寺 融 俗 、 不 墮 聲 色 、 蘊 道 潛 真 , 千 百 年 來 , 實 踐 「 人 間 佛 教 」 的 理 念 , 輾 轉 流 傳 至 現 代 。 在 肇 源 法 性 阿 絲 律 耶 ( 注 13 ) 升 起 大 用 的 「 阿 達 爾 嘛 佛 如 來 、 普 賢 王 佛 如 來 、 毘 盧 遮 那 大 佛 如 來 ( 注 14 ) 」 和 聖 密 宗 歷 代 聖 祖 的 靈 性 加 持 之 下 , 運 聖 密 宗 特 有 的 「 生 存 智 慧 」 ( 注 15 ) , 聖 密 宗 的 法 脈 得 以 延 續 至 今 。 1963 年 六 月 初 六 , 聖 密 宗 第 二 十 七 代 聖 宗 薄 伽 梵 大 聖 寶 至 極 維 摩 詰 淨 悟 老 法 王 展 開 虹 化 綬 紀 程 式 , 圓 滿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聖 密 宗 第 二 十 八 代 宗 師 傳 位 灌 頂 ( 注 16 ) 。 1966 年 , 聖 宗 薄 伽 梵 大 聖 寶 至 極 維 摩 詰 淨 悟 老 法 王 虹 化 , 從 此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一 肩 負 起 了 續 佛 慧 命 的 神 聖 道 途 。 ( 有 關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在 1966 年 至 1989 年 間 , 於 神 州 大 地 當 時 代 政 治 環 境 之 下 , 弘 揚 聖 密 宗 的 歷 程 , 在 此 暫 略 。 )
1989 年 春 , 聖 密 宗 現 代 宗 師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在 超 越 界 宇 宙 靈 性 的 殊 聖 安 排 下 , 離 開 祖 國 , 遵 循 歷 代 聖 祖 的 聖 密 綬 紀 , 展 開 了 聖 密 宗 世 界 大 弘 。 ( 注 17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聖 示 : 「 聖 密 宗 金 剛 禪 佛 教 在 廿 世 紀 以 來 , 結 束 了 長 達 千 餘 年 捨 寺 融 俗 、 捨 僧 寶 相 之 隱 蔽 式 微 、 蘊 道 潛 真 的 教 相 , 公 開 於 社 會 , 並 世 界 性 大 弘 。 舉 行 具 傳 統 意 義 的 虛 空 藏 法 會 , 傳 授 聖 密 法 , 展 示 了 極 終 無 上 的 善 性 大 悲 之 般 若 智 慧 , 向 全 社 會 推 薦 人 與 宇 宙 溝 通 、 消 除 煩 惱 、 解 除 暫 時 和 永 恆 痛 苦 的 聖 密 法 教 。 」 ( 注 18 ) 根 據 聖 密 綬 紀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不 僅 在 澳 洲 塔 省 首 府 Hobart 市 , 成 立 了 聖 密 宗 世 界 總 部 , 同 時 將 分 部 拓 展 至 香 港 、 美 國 、 加 拿 大 、 新 西 蘭 等 國 家 和 地 區 , 並 分 別 進 行 了 合 法 註 冊 , 從 而 使 聖 密 宗 真 正 成 為 一 個 世 界 性 的 佛 教 組 織 , 便 於 展 開 各 項 弘 法 利 生 事 業 。 聖 密 宗 世 界 總 部 的 弘 法 事 業 , 立 足 於 澳 洲 本 土 , 不 僅 開 設 多 層 次 的 聖 密 佛 法 修 持 班 , 傳 授 佛 法 義 理 和 實 修 法 門 , 還 根 據 內 部 章 程 , 通 過 金 剛 禪 王 信 得 基 金 會 對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和 公 共 事 業 進 行 多 次 捐 助 , 廣 受 Hobart 市 民 的 好 評 。 促 進 多 宗 教 之 間 的 和 諧 , 創 建 超 越 界 全 球 倫 理 標 準 ( 注 19 ) , 一 直 是 聖 密 宗 努 力 的 方 向 。 因 而 , 自 2000 年 始 , 聖 密 宗 每 年 都 應 邀 參 加 Hobart 市 聖 誕 花 車 巡 遊 活 動 。 作 為 一 個 佛 教 組 織 , 在 一 個 基 督 教 為 主 的 國 家 , 出 席 慶 祝 基 督 教 節 日 , 獲 得 基 督 教 信 仰 者 的 接 納 , 說 明 展 開 宗 教 之 間 的 超 越 界 和 平 對 話 ( 注 20 ) 是 非 常 的 重 要 。 以 小 見 大 , 諸 宗 教 之 間 的 和 平 共 處 , 創 建 超 越 界 全 球 倫 理 標 準 此 期 可 待 。 聖 密 宗 為 了 弘 揚 聖 法 而 行 的 種 種 方 便 , 令 眾 生 見 即 解 脫 ( 注 21 ) , 顯 示 出 華 嚴 聖 緣 現 代 演 繹 ( 注 22 ) 的 人 間 佛 教 的 強 大 生 命 力 。 與 此 同 時 , 聖 密 宗 世 界 性 大 弘 的 腳 步 正 在 穩 實 地 向 前 進 。 1999 年 的 世 界 宗 教 國 會 上 , 首 次 出 現 了 聖 密 長 老 、 聖 密 上 師 的 身 影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在 提 交 的 發 言 稿 上 , 首 次 提 出 了 有 「 世 界 宗 教 大 同 」 、 「 世 界 和 平 、 和 諧 」 等 靈 性 意 義 的 理 念 , 成 為 了 2004 年 世 界 宗 教 國 會 的 主 流 思 想 ( 注 23 ) 。 2002 年 6 月 22 日 ∼ 23 日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率 聖 密 宗 代 表 團 , 應 邀 出 席 了 在 澳 洲 墨 爾 本 舉 行 的 澳 大 拉 西 亞 佛 教 大 會 。 2004 年 , 又 一 屆 世 界 宗 教 國 會 召 開 , 成 為 了 聖 密 長 老 、 聖 密 上 師 們 接 應 眾 生 的 大 舞 台 。 他 們 懷 著 將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極 終 善 性 的 慈 悲 和 智 慧 廣 佈 眾 生 的 心 願 , 與 世 界 各 地 的 宗 教 代 表 們 和 諧 地 相 處 了 七 天 , 種 下 了 無 數 菩 提 種 子 。 2005 年 8 月 27 日 , 澳 洲 政 府 屬 下 的 FECCA (Federation of Ethnic Communities Council of Australia) 組 織 授 予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 多 元 文 化 貢 獻 獎 (Contribution to Multiculturalism)」 。 以 表 彰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多 年 來 , 對 澳 洲 政 府 的 多 元 文 化 政 策 的 支 持 和 奉 獻 。 2006 年 4 月 , 中 國 大 陸 舉 辦 的 首 屆 世 界 佛 教 論 壇 , 邀 請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出 席 會 議 , 由 於 師 尊 在 海 外 弘 法 而 不 能 親 自 成 行 , 委 派 兩 位 代 表 出 席 。 在 普 陀 山 舉 行 的 閉 幕 式 中 , 一 位 聖 密 宗 長 老 被 名 列 108 高 僧 之 一 。 2006 年 5 月 7 日 ∼ 10 日 , 聖 密 宗 應 邀 出 席 了 在 泰 國 首 都 曼 谷 舉 行 的 , 聯 合 國 衛 塞 節 國 際 佛 教 會 議 和 慶 祝 泰 王 登 基 六 十 週 年 紀 念 的 雙 重 慶 典 。 是 界 國 際 佛 教 會 議 中 , 聖 密 宗 代 表 團 在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的 率 領 下 , 參 訪 了 皇 宮 內 道 場 玉 佛 寺 , 皇 家 寺 院 黎 明 寺 、 供 養 寺 、 臥 佛 寺 等 泰 國 主 要 寺 院 , 並 於 寺 內 開 演 聖 法 。 閉 幕 式 上 , 前 所 未 見 的 一 幕 上 演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應 邀 上 台 主 持 首 序 聖 儀 , 《 宇 宙 光 明 曲 》 響 起 , 梵 音 繚 繞 , 在 會 場 中 迴 盪 , 瀰 漫 在 佛 城 之 空 域 , 如 此 的 神 聖 , 潔 淨 。 正 如 本 次 國 際 佛 教 會 議 主 辦 者 , 泰 國 Maha Chulalongkornrajavidyalaya 大 學 校 長 Most Ven. Prof. Dr. Phra Dharmakosajarn 在 閉 幕 辭 中 所 說 的 : 「 大 乘 佛 教 的 儀 軌 慶 祝 衛 塞 節 是 首 次 。 」 這 史 無 前 例 的 聖 舉 , 開 創 了 上 座 部 佛 教 、 大 乘 佛 教 、 金 剛 乘 佛 教 、 聖 密 乘 佛 教 等 教 內 四 大 主 要 哲 學 流 派 , 攜 手 並 肩 , 和 諧 共 進 的 嶄 新 篇 章 。 之 後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又 馬 不 停 蹄 地 展 開 楞 伽 之 弘 , 於 2006 年 12 月 2 日 ∼ 5 日 , 率 領 聖 密 宗 代 表 團 , 出 席 了 在 斯 里 蘭 卡 舉 行 的 世 界 佛 教 青 年 僧 伽 會 第 三 屆 全 體 大 會 , 並 按 照 宇 宙 超 越 界 的 靈 性 指 引 , 沿 著 薄 伽 梵 大 聖 寶 金 剛 智 三 藏 聖 祖 和 薄 伽 梵 大 聖 寶 不 空 三 藏 聖 祖 的 足 跡 , 參 訪 了 眾 多 的 佛 教 聖 地 。 聖 密 佛 法 反 哺 泰 國 、 斯 里 蘭 卡 等 佛 國 , 聖 密 佛 光 朗 照 眾 生 心 田 , 諸 天 諸 佛 昭 示 神 聖 瑞 相 , 與 宇 宙 超 越 界 靈 性 瑜 伽 的 行 者 , 得 大 自 在 , 歎 未 曾 有 。 是 《 大 日 經 》 所 載 : 「 菩 提 心 為 因 , 大 悲 為 根 本 , 方 便 為 究 竟 」 所 升 起 的 究 竟 大 用 。 2006年 11月 5日 ∼ 11月 15日 , 華 嚴 聖 緣 成 熟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在 淚 別 神 州 18年 之 後 , 重 回 故 鄉 。 聖 密 宗 - 這 一 人 類 文 明 的 精 粹 , 再 次 回 到 祂 的 發 祥 地 , 拉 開 了 聖 密 教 法 反 哺 華 夏 的 歷 史 性 序 幕 。 已 故 的 中 國 佛 教 協 會 主 席 趙 樸 老 , 是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的 親 教 師 ( 注 24 ) , 換 言 之 , 師 尊 是 樸 老 的 法 子 。 1981 年 一 別 , 從 此 再 無 相 見 於 世 間 。 因 此 , 師 尊 首 先 遵 照 與 親 教 師 趙 樸 老 的 靈 性 踐 約 ( 注 25 ) , 回 到 了 趙 樸 老 的 故 鄉 - 安 徽 太 湖 , 在 樸 老 99 誕 辰 紀 念 之 際 , 祭 拜 樸 老 樹 葬 聖 地 。 隨 即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參 訪 了 天 台 國 清 寺 、 浙 江 普 陀 山 等 著 名 佛 教 寺 院 道 場 , 並 於 11 月 11 日 回 到 杭 州 , 參 訪 了 江 南 名 剎 靈 隱 寺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在 一 路 上 , 將 聖 密 醍 醐 與 無 量 眾 生 分 享 。 為 了 報 答 祖 國 母 親 的 養 育 之 恩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多 次 聖 示 : 「 中 國 漢 傳 密 宗 - 聖 密 宗 金 剛 禪 佛 教 一 定 要 為 提 昇 中 華 民 族 , 全 民 族 的 精 神 生 命 、 靈 性 生 命 的 質 量 , 而 作 出 應 有 的 貢 獻 。 由 是 , 我 們 每 一 位 聖 密 行 者 都 肩 負 著 光 榮 的 歷 史 使 命 , 為 報 效 親 愛 的 祖 國 , 為 中 華 民 族 的 強 盛 , 為 世 界 和 平 而 努 力 。 」 ( 注 26 )
親 身 融 入 聖 密 宗 世 界 大 弘 時 輪 之 中 , 靈 性 瑜 伽 於 超 越 界 , 所 得 到 的 感 受 是 非 常 之 深 刻 , 但 限 於 筆 者 文 筆 艱 澀 , 本 文 是 掛 一 漏 萬 之 篇 。 在 此 亦 未 能 夠 一 一 列 舉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帶 領 聖 密 宗 四 眾 弟 子 , 世 界 廣 弘 的 聖 行 。 在 一 次 次 的 弘 法 歷 程 中 , 記 載 於 《 維 摩 詰 經 》 中 的 十 大 預 言 ( 注 27 ) 次 第 呈 現 , 歷 歷 在 目 , 宇 宙 超 越 界 的 神 聖 畫 軸 如 如 展 現 , 身 臨 其 境 者 彷 彿 被 帶 回 到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住 世 , 親 自 構 建 薄 伽 梵 古 梵 密 佛 梵 持 明 密 教 ( 注 28 ) 的 時 期 。 今 天 的 聖 密 行 正 是 實 踐 著 反 哺 的 精 神 , 期 待 薄 伽 梵 古 梵 密 佛 梵 持 明 密 教 重 回 發 祥 地 , 可 以 久 住 人 間 , 重 塑 祂 的 輝 煌 。 在 聖 密 宗 世 界 大 弘 的 聖 行 中 , 也 更 深 刻 地 體 會 到 實 踐 人 間 佛 教 的 理 念 , 獲 得 超 越 界 靈 性 指 引 而 升 起 的 方 便 大 用 , 令 眾 生 從 現 世 的 痛 苦 和 永 恆 的 痛 苦 中 解 脫 出 來 , 才 是 承 荷 如 來 家 業 的 聖 行 。 目 前 , 聖 密 宗 弘 傳 佛 法 的 步 伐 是 穩 實 地 向 前 進 , 無 論 在 什 麼 地 方 , 都 先 遵 照 當 地 的 法 律 法 規 來 進 行 。 「 不 依 國 主 則 法 事 難 立 」 , 應 用 在 今 天 , 就 是 要 在 政 府 政 策 允 許 的 範 圍 之 中 , 徹 底 地 為 解 脫 眾 生 痛 苦 的 無 我 事 業 而 作 出 全 部 的 奉 獻 。 1989 年 至 今 , 聖 密 宗 「 以 祂 二 十 歲 的 年 輕 風 貌 , 世 界 大 弘 , 方 興 未 艾 , 壯 麗 媲 虹 , 如 日 中 天 」 。
注 2: 參 考 《 中 國 佛 教 史 略 》 。
注 3: 「 人 間 佛 教 」 的 理 念 , 一 直 以 來 是 佛 教 的 中 心 教 義 , 是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來 人 間 示 現 即 身 成 佛 的 本 願 。 人 間 佛 教 的 傳 承 亦 是 維 摩 詰 的 傳 承 , 《 維 摩 詰 經 》 通 篇 皆 是 人 間 佛 教 的 理 念 。
注 4: 參 考 《 金 剛 禪 世 界 》 。
注 5: 摘 自 《 放 光 般 若 經 》 卷 第 一 。
注 6: 參 考 《 中 國 佛 教 史 略 》 。
注 7: 以 中 國 漢 傳 密 宗 - 聖 密 宗 金 剛 禪 佛 教 宗 下 而 言 的 聖 密 理 論 和 聖 密 表 法 , 來 說 明 聖 密 宗 教 法 、 聖 密 宗 理 念 、 聖 密 宗 修 行 實 踐 , 並 被 聖 密 戒 律 所 規 範 的 時 候 , 則 稱 為 聖 密 龍 講 。
注 8: 參 考 《 淺 論 佛 教 超 越 界 限 》 。
注 9: 參 考 《 武 宗 本 紀 》 , 《 舊 唐 書 》 卷 十 八 。
注 10: 參 考 《 中 國 佛 教 史 略 》 。
注 11: 大 金 剛 阿 闍 黎 惠 果 三 藏 ( 746∼ 805 ) 是 中 國 漢 傳 密 宗 - 聖 密 宗 金 剛 禪 佛 教 之 聖 祖 , 承 薄 伽 梵 大 聖 寶 不 空 三 藏 聖 祖 法 嗣 。 住 世 時 , 為 唐 代 宗 、 唐 德 宗 、 唐 順 宗 之 三 朝 國 師 。 傳 「 金 胎 」 二 部 曼 荼 羅 於 日 僧 空 海 , 空 海 返 日 , 創 真 言 宗 。
注 12: 空 海 ( 774∼ 835 ) , 日 本 高 僧 , 於 805 年 隨 大 金 剛 阿 闍 黎 惠 果 三 藏 學 法 , 得 兩 部 大 曼 荼 羅 。 同 年 , 大 金 剛 阿 闍 黎 惠 果 三 藏 現 證 涅 槃 , 奉 唐 憲 宗 之 詔 , 撰 《 大 唐 神 都 青 龍 寺 故 三 朝 國 師 灌 頂 阿 闍 梨 惠 果 和 尚 碑 文 》 。 806 年 回 國 後 , 開 創 日 本 真 言 宗 ( 又 稱 「 東 密 」 ) 。
注 13: 中 國 漢 傳 密 宗 - 聖 密 宗 金 剛 禪 佛 教 的 不 共 教 法 所 信 奉 的 法 性 。
注 14: 中 國 漢 傳 密 宗 - 聖 密 宗 金 剛 禪 佛 教 的 不 共 教 法 所 信 奉 的 法 性 , 升 起 大 用 之 三 身 法 性 身 佛 如 來 。
注 15: 參 考 《 金 剛 禪 世 界 》
注 16: 參 考 《 淺 論 佛 教 超 越 界 限 》 之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簡 歷 》 。
注 17: 參 考 《 淺 論 佛 教 超 越 界 限 》 之 《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簡 歷 》 。
注 18: 摘 自 《 金 剛 禪 世 界 》 。
注 19: 參 考 《 淺 論 佛 教 超 越 界 限 》 。
注 20: 參 考 《 淺 論 佛 教 超 越 界 限 》 。
注 21: 「 見 即 解 脫 」 中 國 漢 傳 密 宗 - 聖 密 宗 金 剛 禪 佛 教 百 相 萬 行 之 不 共 教 法 。
注 22: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華 嚴 聖 會 無 始 以 來 從 未 停 息 , 與 會 一 切 眾 , 必 當 緣 熟 而 即 身 成 就 菩 提 佛 果 。
注 23: 參 考 《 金 剛 禪 世 界 》 。
注 24: 聖 宗 薄 伽 梵 至 極 維 摩 詰 淨 悟 老 法 王 在 指 導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阿 達 爾 嘛 佛 師 尊 密 修 聖 密 宗 不 共 教 法 時 , 為 師 尊 指 定 了 十 三 位 親 教 師 。
注 25: 參 考 《 金 剛 禪 世 界 》 。
注 26: 摘 自 《 金 剛 禪 世 界 》 。
注 27: 參 考 《 佛 梵 持 明 》 。
注 28: 參 考 《 淺 論 佛 教 超 越 界 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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