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 法 的 根 本 義 是 法 性 義 , 法 性 是 離 言 絕 相 的 。 語 言 描 述 只 能 遠 離 法 性 十 萬 八 千 里 。 不 從 法 性 這 一 根 本 意 義 上 有 所 認 識 , 遍 學 三 藏 十 二 部 , 只 是 累 贅 、 絆 腳 石 , 徒 添 煩 惱 。 所 以 , 弟 子 們 悟 到 學 經 切 切 關 要 : 是 要 明 白 佛 經 的 根 本 要 旨 。 而 不 要 被 經 轉 , 只 成 為 佛 經 的 研 究 者 , 不 得 要 領 , 白 白 浪 費 此 期 寶 貴 的 生 命 。 佛 陀 開 示 的 佛 法 是 讓 眾 生 來 受 用 的 , 讓 眾 生 實 踐 佛 法 而 被 救 渡 , 現 實 地 實 證 到 無 煩 惱 、 自 在 解 脫 、 圓 滿 俱 足 的 涅 槃 境 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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