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上 師 大 聖 寶 凈 悟 老 法 王 聖 示 ︰
“ 《 六 十 華 嚴 》 卷 二 十 五 〈 十 地 品 〉 說 ︰
七 地 菩 薩 三 業 清 淨 , 修 無 相 行 , 得 無 生 法 忍 , 明 照 諸 法 。
以 此 可 知 修 証 無 生 法 忍 為 八 地 聖 行 之 基 礎 真 實 証 境 。 ” 學 習 聖 言 量 , 了 知 究 竟 圓 滿 的 佛 果 理 論 與 實 踐 , 還 當 從 修 十 波 羅 密 做 起 , 老 實 修 行 , 方 証 真 實 佛 果 。 〝 無 生 法 忍 〞 為 大 乘 聖 者 和 密 乘 聖 者 的 修 行 境 界 , 與 小 乘 聖 者 的 〝 八 忍 〞 之 理 法 , 從 理 論 到 實 踐 都 有 區 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