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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親 著 《 阿 毗 達 磨 俱 舍 論 》 的 故 事
修 學 討 論 選 載 之 一

 

十 七 、 作 為 密 內 密 行 者 , 我 們 都 有 歷 史 使 命 , 肩 負 代   師 弘 法 重 任 , 請 您 談 談 我 們 應 該 以 怎 樣 的 態 度 來 弘 法 ?

答 : 作 為 密 內 密 行 者 , 我 們 既 然 有 歷 史 使 命 , 肩 負 代   師 弘 法 重 任 , 我 們 自 己 必 須 教 証 雙 美 , 理 修 並 重 。

    我 們 除 了 自 己 要 實 修 實 証 , 更 加 要 努 力 學 習   師 尊 理 論 完 備 、 系 統 周 密 的 無 上 教 法 , 來 充 實 自 己 。

    因 為 弄 懂 法 理 , 才 明 白 宇 宙 規 律 , 自 身 才 會 投 入 宇 宙 秩 序 。 密 內 密 弘 法 , 我 們 必 須 要 遵 循 宇 宙 規 律 。 現 在 因 緣 成 熟 , 廣 弘 世 界 , 向 全 人 類 開 放 , 但 大 弘 並 不 等 於 毫 無 章 法 、 不 遵 戒 教 、 隨 心 所 欲 、 斷 章 取 義 的 亂 弘 。

    我 們 弘 法 的 態 度 , 要 遵 照   師 尊 的 教 導 , 在 自 己 的 四 周 , 觀 察 看 看 是 否 有 根 器 相 宜 的 、 有 因 緣 相 合 的 眾 生 , 在 〝 春 雨 潤 物 細 無 聲 〞 的 原 則 下 , 進 行 弘 法 , 而 不 能 夠 打 春 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