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第44次修持班法会
圣密龙讲体会
节选

 

无量劫以来所集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本身是非常高的境界—学习第44次修持班法会圣密龙讲体会

 

 

 
转自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微信朋友圈:

薄伽梵 师尊重述圣密宗金刚禅佛教的灵性五观,对修持正法,引领弟子们走向健康,平稳和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龙讲越来越深入,但是, 薄伽梵 师尊慈悲,大爱,智慧没有变,因为有陆陆续续进入圣密宗修持的信众,没有聆听过 师父早期跟随 圣宗在全中国云游弘法之圣迹,也不明白或者只听到过部分的圣迹。因此 师父需要顾及到不同根器的众生对教法的理解和认识,对已经听过龙讲的行者们也是一个复习的机会。圣密宗的教法既圆融,又颇具深奥,比如:无相悉地乘、密内密乘、内三密乘这些内容,没有灵性导师的解读是无法知晓其中之奥秘。

在信息化时代突飞猛进的飞速发展时期,正法和邪法无法分清的形势下,修行者需要有具德上师的指导和引领,才能分清什么是正法,什么是邪法。

龙讲中提到有行者提问「集体无意识」跟三极无相法门?是不是无量劫来所集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师父对其作了纠正:「看来是混淆了。因为「集体无意识」属于科学的心理学范围,他们的较高级的思维中的研究领域,但是绝对不是无量劫所集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个是我们佛学中至高的境界,成就了无量劫来所集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教就是要救渡众生脱离苦海、即身成佛。」

如果没有 薄伽梵 师尊的解读,弟子也是无法明白他们之间的差别所在,无量劫以来所集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本身是非常高的境界,可以说是言语道断心行路绝的程度。从《佛说维摩诘经》中描述的 初圣祖祂的种种神迹圣变,就比较具象地、实实在在地描述了无量劫以来所集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实在的情况,解脱人生痛苦和以后来世的永恒的痛苦的实实在在的情况。

圣密宗金刚禅佛教之所以妙高峰顶,祂有十三层识的教义,即阿尼米塔,阿尼拉泊雪,阿拉卡丝那,具体的内容就是霓虹、空行、圣通、以及涅槃法门,涅槃法门把他一句话概括:虹转法门,虹转法门实际上就是:前世、今世、来世都概括了,这些理论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灵性的生命观,灵性的修持观,灵性的世界观,灵性的宇宙观,灵性的价值观,这个五个观点涵括了我们所有的圣密宗的宗教的教理和修行实践。因为有教相事相戒相圆相一整套理论体系和修行实践,他的殊胜和方便在于人人都可以成佛,只要遵循宇宙规律,在清净无我调伏精进的基础上。在灵性导师的量身定制的宗教过程中勤勤行去,都可以升起大用。

薄伽梵 师尊通过跟张主任和钱老师的一些表演中,具象的发出了圣密宗金刚禅佛教,秉持救度众生现世痛苦和未来世永恒的痛苦的灵性教法,这都是要在 圣宗的绶纪下如如展开,不多不少,不迟不早,就如科学实验一样,精确度极高,在跟张主任的将军楼里一起穿越时空,从一到十一维度时空,张主任闭上眼睛,转过身那一瞬间,产生惊天动地的震响,弟子理解这些过程都是 太师父在隐态世界中完成的动作,六识凡夫根本听不到这种巨响声。然而已经回到了四十年代的日本羽田机场, 师父和张主任一起慢慢进入舷梯走进1941年制造的飞机里面,顿时张主任真的是无法言语,被震惊了。坐在将军楼里的人竟然穿越到了四十年代的日本羽田机场,真可谓芥子纳须弥。听了这个故事,都感到真是不可思议,太震撼了。

后来在张将军的要求下, 师父又穿越回到了将军楼里, 师父做完这个维度时空的表演,令钱老师都怀疑,是不是使用了睡眠术,后来通过张将军的亲身体验,令钱老师也想马上希望 师父再来做这个实验,但是 师父圣示这个实验不能重复做的,「因为我是根据 圣宗的绶纪,张主任说, 圣宗现在在哪里, 师父说: 圣宗现在在天上,在宇宙中, 圣宗可以召见我,但是我不可以召见 圣宗, 圣宗可以对我绶纪,可以对我发令,我不可以对 圣宗发令,这个就是我不能够重复刚才所现的场景的原因」。钱老师对 薄伽梵 师尊不能重复进行,深感遗憾,但是钱老师还是非常肯定 师父的表演,「这个现象说明了时空的转换甚至能够回顾以前的时间,以前的空间,并且在瞬间完成,这可能是超过十一维度的时空现象」。这个连科学都还未实现的原理, 师父早已进行过多种类似的表演。

从以上这段圣示,令弟子真正明白 师父是如何不折不扣的遵循 圣宗的绶纪,调伏于 圣宗,这是弟子最好的榜样。如果没有 薄伽梵 师尊这样忍辱负重,坚定的遵照宇宙规律的安排,圣密宗金刚禅佛教和六宇宙金刚杵,三密陀罗尼的这些深奥的义理也不可能传承至今。

钱老师根据 师父的一个个不同的圣迹显扬,也讲了他在美国工作期间所经历的事情,在美国的航天工业实验中,有个叫John Parsons 的年轻人,他也是这个小组的成员之一,他从小不喜欢念书,喜欢他自己感兴趣的科幻小说,后来加入美国的宗教,称为黑教,是专门搞魔法组织的,整天打坐,念咒,他虽然非常虔诚,但是他没有按照宇宙规律在行事......

 

 

 
《塔州之光》编者按:本栏目所登载的学法报告,仅代表作者本人对法的认识,不妥之处,敬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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