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乃规范之器

 

【法音频道】法乃规范之器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塔州之光

 
中华文化·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圣密龙讲选载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圣密龙讲摘录:

 
根据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本戒法,那本戒法是疏—《戒本疏》。祂说:法应作规范之器,犹如人行之道,是大家所遵从的规范和行为规则。

这是非常的明显,这就是把刚才我们所讨论的,圣密宗把由圣密家庭中体现出来的行为规则,非常精简地表达出来。

 

 
这本《戒本疏》中说:所言法者,此土方言。大夏梵音,即云达磨。

法有二义:一、自体解法如三聚等;二、轨模解法今据后义至圣演教。意在成行,如车从辙,如器从模,法非目覩以喻成也。又如行必从道,道不从人,道即行之所依法式,无越此也。

所以,从 佛祖立教的角度看,教相、事相、戒相、圆相,教相之中有戒相,戒相之中有教相。因此,只有当教相、事相、戒相,前三相具备了,才会出现第四相圆相。

但是,教相中祂是非常包容地来讲一些相关的法律。祂是以规律性的形式,哲学性地讲解出来。

 
(参见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 2019年3月16日广播圣密龙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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