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則 徐 的
《 十 無 益 》 格 言
受 益 匪 淺

 

【 分 享 】 林 則 徐 的 《 十 無 益 》 格 言 , 受 益 匪 淺

唐 詩 宋 詞 元 曲   塔 州 之 光 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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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朝 重 臣 林 則 徐 五 十 四 歲 的 時 候 , 曾 寫 下 「 十 無 益 」 。 他 將 一 些 常 被 人 們 看 作 有 益 的 東 西 , 分 別 做 了 界 定 。 也 就 是 說 , 如 果 不 滿 足 某 種 條 件 , 一 些 看 來 有 益 的 事 情 , 很 可 能 並 沒 用 。

這 「 十 無 益 」 既 是 林 則 徐 自 己 的 修 行 標 準 , 也 是 他 教 育 孩 子 的 原 則 , 我 們 一 起 學 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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