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雜 阿 含 經 》
五 蘊 無 常 觀 與
梵 行 已 立
( 之 二 )

 

【 智 及 法 師 多 元 文 化 電 台 講 座 】 《 雜 阿 含 經 》 五 蘊 無 常 觀 與 梵 行 已 立 ( 之 二 )

明 瞭 五 蘊 特 徵 , 斷 除 五 蘊 而 引 起 的 種 種 煩 惱 —— 永 離 痛 苦

我 們 佛 教 講 慈 悲 、 講 智 慧 。 如 果 不 能 夠 擺 脫 這 個 「 五 蘊 」 而 引 起 的 種 種 煩 惱 , 這 就 不 稱 為 是 「 智 慧 」 。 所 以 ,   大 聖   佛 祖 教 導 祂 的 弟 子 , 要 認 清 真 相 , 認 清 宇 宙 的 真 相 , 斷 除 今 生 今 世 的 煩 惱 執 著 , 也 斷 除 以 後 無 量 世 的 煩 惱 和 執 著 , 也 就 是 說 脫 離 永 恆 的 痛 苦 。

在 《 雜 阿 含 經 》 的 現 代 版 《 蘊 相 應 經 》 中 , 可 以 看 到 在 第 一 卷 、 第 二 卷 、 第 三 卷 、 第 五 卷 、 第 十 卷 中 , 我 們 的   大 聖   佛 祖 教 導 我 們 「 五 蘊 」 的 操 作 、 「 五 蘊 」 的 本 質 和 執 著 「 五 蘊 」 的 後 果 。 而 不 執 著 「 五 蘊 」 , 那 麼 就 能 夠 達 到 解 脫 的 地 步 。

經 文 說 :

如 是 我 聞 , 一 時 , 佛 住 舍 衛 國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 爾 時 , 世 尊 告 諸 比 丘 。 當 觀 色 無 常 , 如 是 觀 者 則 為 正 觀 , 正 觀 者 則 生 厭 離 , 厭 離 者 , 喜 貪 盡 。

喜 , 就 是 快 樂 ; 貪 , 就 是 貪 慾 。 沒 有 快 樂 , 沒 有 貪 執 。

我 們 經 常 講 , 我 們 人 有 俱 生 我 執 , 那 麼 「 喜 」 和 「 貪 」 盡 , 兩 者 都 不 存 在 了 , 那 麼 俱 生 我 執 也 就 消 亡 , 不 再 具 有 俱 生 我 執 。 這 個 時 候 ,   佛 祖 告 訴 我 們 , 沒 有 喜 、 沒 有 貪 , 喜 貪 盡 , 就 稱 之 為 心 已 經 解 脫 了 。

大 聖   釋 迦 牟 尼   佛 祖 教 導 祂 的 聲 聞 弟 子 說 , 應 該 認 清 物 質 及 物 理 世 界 的 現 象 是 無 常 的 , 這 樣 就 是 正 確 的 見 解 。 我 們 如 果 依 照 正 確 的 見 解 而 修 行 , 那 麼 就 能 夠 捨 棄 物 質 及 物 理 世 界 的 現 象 , 喜 愛 和 貪 慾 則 可 以 消 除 , 心 就 能 解 脫 。

如 果 了 知 自 己 的 身 體 , 以 及 貪 執 的 物 品 是 會 變 化 的 、 是 會 毀 壞 的 , 不 是 永 恆 的 , 是 會 在 因 緣 不 具 足 的 時 候 , 就 在 你 的 面 前 消 失 的 。 那 麼 , 你 就 不 會 生 起 俱 生 我 執 , 去 苦 苦 追 求 那 個 不 存 在 的 東 西 。

 
( 待 續 )

( 摘 自   薄 伽 梵   智 及 維 摩 詰   宗 師 於 2019 年 1 月 26 日 澳 洲 塔 州 霍 巴 特 多 元 文 化 廣 播 電 台 第 851 次 聖 密 龍 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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