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國 的 品 格 ——
北 京 大 學 教 授 樓 宇 烈
訪 談 ( 八 )

 
 

    黃 海 貝 : 社 會 主 義 核 心 價 值 觀 分 為 國 家 、 社 會 和 個 人 三 個 層 面 。 您 特 別 看 重 其 中 的 「 和 諧 」 , 您 認 為 和 諧 是 屬 於 國 家 層 面 的 價 值 觀 念 , 但 也 應 包 括 社 會 甚 至 個 人 。 和 諧 是 古 今 中 外 共 同 追 求 的 價 值 觀 , 西 方 文 化 和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都 很 重 視 和 諧 。 天 地 萬 物 、 人 類 社 會 、 家 庭 個 人 都 離 不 開 和 諧 。 為 什 麼 ?

 
    樓 宇 烈 : 從 字 面 上 分 析 , 「 和 」 字 古 已 有 之 , 見 諸 甲 骨 文 經 文 。 「 和 」 強 調 分 寸 , 度 , 恰 如 其 分 , 恰 到 好 處 。 曾 有 人 從 字 體 結 構 上 對 「 和 諧 」 做 過 一 個 通 俗 的 解 釋 說 : 和 , 一 邊 「 禾 」 一 邊 「 口 」 , 意 味 人 人 都 有 飯 吃 。 諧 , 一 個 「 言 」 一 個 「 皆 」 , 意 味 大 家 都 可 說 話 。 此 解 亦 饒 有 趣 味 。 《 論 語 》 有 言 : 「 禮 之 用 和 為 貴 。 」 《 爾 雅 》 解 釋 : 「 諧 , 和 也 。 」 和 與 諧 其 實 是 同 義 字 。

    和 諧 , 本 質 是 平 衡 。 自 然 界 的 一 個 根 本 規 律 是 平 衡 。 《 中 庸 》 裡 講 「 致 中 和 , 天 地 位 焉 , 萬 物 育 焉 」 。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中 , 中 庸 是 種 最 高 的 德 行 , 是 一 種 思 維 方 式 , 也 是 一 種 實 踐 原 則 。

    和 諧 , 是 對 立 統 一 。 《 國 語 · 鄭 語 》 裡 提 出 : 「 和 實 萬 物 , 同 則 不 繼 。 」 《 論 語 》 裡 有 言 : 「 君 子 和 而 不 同 , 小 人 同 而 不 和 。 」 同 是 單 一 的 , 和 是 相 輔 相 成 的 。 《 管 子 》 曰 : 「 和 乃 生 , 不 和 不 生 。 」 世 界 上 一 切 事 物 都 不 可 能 是 單 一 的 。 和 是 對 立 統 一 , 相 輔 相 成 , 相 反 相 成 。 和 從 哲 學 角 度 就 是 兼 容 並 包 , 多 元 並 存 , 而 最 理 想 的 狀 態 就 是 均 勻 平 衡 。

    和 諧 , 是 生 命 之 本 。 離 開 和 諧 就 沒 有 生 命 , 無 法 延 續 , 無 法 健 康 存 在 。 和 諧 使 天 地 有 序 , 萬 物 多 彩 。 自 然 本 身 是 在 調 整 平 衡 中 發 展 , 萬 物 衝 突 下 可 見 平 衡 本 色 , 有 些 自 然 現 象 也 是 自 我 調 整 取 得 平 衡 的 表 現 , 萬 物 是 相 生 相 剋 的 。

    和 諧 , 需 遵 守 倫 理 。 每 個 人 在 社 會 上 都 有 自 己 的 身 份 , 一 個 身 份 就 是 一 個 類 別 。 不 同 類 別 有 不 同 言 行 舉 止 的 規 範 。 倫 理 是 處 理 各 類 不 同 身 份 的 人 之 間 關 係 的 道 理 。 要 達 到 社 會 的 和 諧 , 天 地 萬 物 的 和 諧 首 先 要 遵 守 倫 理 。 倫 理 的 核 心 是 敬 畏 。

    和 諧 , 需 尊 重 自 然 。 宇 宙 、 社 會 、 人 、 自 然 是 共 生 的 。 人 不 應 該 干 預 自 然 。 天 人 合 一 , 道 法 自 然 。 要 學 習 天 地 的 品 德 。 《 老 子 》 曰 「 生 而 不 有 長 而 不 宰 」 , 包 容 一 切 而 不 是 想 著 去 主 宰 一 切 。

    和 諧 , 要 清 除 貪 念 。 人 與 生 存 環 境 的 不 和 諧 , 社 會 的 不 和 諧 , 家 庭 的 不 和 諧 , 身 心 的 不 和 諧 , 歸 根 結 底 是 由 於 貪 念 。 淨 化 心 靈 , 清 除 貪 念 。 人 心 常 清 淨 , 萬 物 自 和 諧 , 人 我 自 和 諧 , 家 庭 自 和 諧 , 身 心 自 和 諧 。 道 教 從 老 子 到 莊 子 都 強 調 知 足 , 自 足 其 性 。

和 諧 是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的 根 本 理 念 , 萬 物 由 和 諧 而 生 。 自 然 界 通 過 自 身 不 斷 的 調 整 使 不 和 諧 達 到 和 諧 。 社 會 發 展 過 程 中 永 遠 都 會 出 現 不 和 諧 不 平 衡 , 而 人 的 努 力 就 是 讓 它 回 歸 到 和 諧 , 使 社 會 能 發 展 行 進 。

 
2017-08-05   塔 州 之 光

 
【 澳 大 利 亞 塔 州 中 國 佛 教 學 院 榮 譽 院 長 樓 宇 烈 教 授 專 欄 】 中 國 的 品 格 —— 北 京 大 學 教 授 樓 宇 烈 訪 談 ( 轉 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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